植物组培实验室仪器设备及药品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重庆2025年06月16日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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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其他仪器仪表 需求描述:植物组培实验室仪器设备及药品采购 | 284,898.70 元 | 1(项) | 284,898.70 元 |
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经甲方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
2、乙方应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收前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乙方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货物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本合同约定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3.4甲方如有异议,应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提出。甲方应在交付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验收的,视为本合同产品验收合格。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材料设备、利润、服务和设施维护、税金、运输、管理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补充其他费用。
2、本项目是固定总价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3、本项目招标设置最高限价为284898.70元。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及单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否决投标处理。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5日内完成交付产品并安装调试,甲方组织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后一次性全额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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