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珲春市 2024年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珲春市 2024年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3.13万元,招标人为珲春市****
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为该项目提供专业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珲春市 2024年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珲春市 2024年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
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能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以
上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6月 18日 08时 30分到 2025年 06月 24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7月 01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吉林省珲春市****
务中心 2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7月 01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吉林省珲春市****
务中心 24楼)
七、其他
吉林省珲春市 2024年
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设计采购
(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吉林省珲春市 2024年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珲
春市城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 07月 01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吉林省珲春市 2024年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3.13万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为该项目提供专业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
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能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以
上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6月 18日至 2025年 06月 24日(法定公休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时,下午 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
点击登录查看(珲春市政务中心 24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下
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珲春市城鑫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邮箱(****@163.com)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时须携带以
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
用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售价:招标文件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07月 01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 07月 01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吉林省珲春市****务中心 24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珲春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地址:珲春市政务中心 24楼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 06月 1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吉林省珲春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珲春市政务中心 24楼
联 系 人: 马国继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