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营口2025年06月18日
点击登录查看互联网庭审云平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LNYD2025-2068)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营口市
一、 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互联网庭审云平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40000.00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点击登录查看互联网庭审云平台服务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互联网庭审云平台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 点击登录查看互联网庭审云平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地点: 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163.com 方式:现场领取/线上报名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时00分
递交方式: 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时00分
开标地点: 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 其他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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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预算金额: 140000.00元
3、 最高限价: 140000.00元
4、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5、 服务期限: 一年
6、 其他补充事宜
(一)选择线上报名的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163.com邮箱,注明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
(1) 现场递交地点: 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2)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文件良好密封并邮寄至代理公司,如因邮寄原因造成文件破损,对递交文件及开标过程造成影响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将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公司,并与代理联系人确认文件完整签收。
邮寄地址: 营口市****
收件人: 王冠
联系电话: ****转66招标信息部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相关监督部门。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营口市****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营口市****
联系人: 王冠
电话: ****转66招标信息部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可冠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入 ★
N****66£
《库项目管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