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一期)自购一体化-澄清.pdf
全部类型广东潮州2025年06月18日
递交时间:**** 16:09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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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合理低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饶平县**** 澄清书 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饶平县**** 1.原招标文件P25“如果某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超过 20%(非竞争性费用不计入下浮),又未提供相应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不能令人信服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修改为:“如果某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超过30%(非竞争性费用不计入下浮),又未提供相应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不能令人信服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原本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9:30。 现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9:30。 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