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5年06月1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和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的战略部署,响应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健全校园保护机制的要求,点击登录查看立足县域教育发展实际,公开遴选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探索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实践。公告如下:
为推进“平安校园”“健康校园”建设,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要求,点击登录查看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县域内中小学建立学校社会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遴选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客观合理。
(二)注重专业性和实践性,优先选择学校社工领域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机构。
(三)强调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服务项目需贴合学校实际需求,切实解决问题。
(四)鼓励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支持运用新方法、新模式,具备长期服务能力和规划。
二、资质条件
(一)机构资质
1.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需提供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
3.拥有专职社工团队,持证人员不少于机构从业人员的1/3;专职社工≥5人。
4.有完善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控及风险防控机制。
5.有明确的督导制度,配备至少1名具有3年以上实务经验的中级社工师担任项目督导。
6.持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级评估证书》(3A级以上)者优先。
(二)从业人员资质
1.从业社工具备相应职业水平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从业年限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2.机构内从业社工爱国守法,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无违法违纪记录(申请机构应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查询进校服务人员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
(三)业务业绩
1.机构需提供近3年承接同类项目≥3个的资料(合同及结项报告)。
2.近1年内承接过至少1项学校社会工作或青少年服务项目,具备相关服务经验(需提供相关活动方案及佐证资料)。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申请
符合条件的社工机构于****17时前填报《公开遴选社工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1),依照“提交材料清单”顺序,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整合成一个PDF文档,该文档应以“XXX机构参与咸丰县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遴选申报材料(2025)”为文件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同时,需将纸质材料按清单顺序整理并装订成册加盖机构公章后,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二楼213室。联系人:蒲晓玲,电话:****。
(二)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对申请参与服务的报名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细致审核,所有资质材料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机构被视为初审不合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机构名单提交县****
(三)公示和确定入选机构
对拟入选机构名单在咸丰发布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作为各学校拟遴选对象。
四、需提交材料清单
1.机构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机构登记证书、年检报告、信用记录复印件各1份)。
2.至少3个服务项目的资料(中标通知书、服务协议复印件各1份)。
3.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获3A级及以上奖励证明复印件1份。
4.机构内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1份。
5.过往项目案例(服务协议、自评报告、服务对象评价各1份)。
6.参选机构和从业人员获得的其他奖项(复印件1份)。
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遴选原则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遴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欢迎符合条件的社工机构积极参与。
附件:
1. 公开遴选社工服务机构申报表.docx
2. 咸丰县公开遴选社工服务机构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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