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红十字会初级救护员培训项目再次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6月19日
1.采购目标:为乘务员提供《红十字救护员证》初训及复训服务,使其获取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救护员证》的资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执行标准:课程内容紧密贴合乘务员实际工作,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具备切实的指导意义。
3.产品具体要求:通过培训,确保乘务员掌握紧急救护要点,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师需具备扎实专业知识功底,运用高效授课技巧,将知识深入浅出传授给乘务员;授课内容积极正向,观点准备无误。
4.培训内容: 初训包括(1)救护新概念;(2)心肺复苏;(3)体外除颤;(4)创伤救护;(5)应急避险。复训包括(1)救护概论;(2)创伤救护理论;(3)创伤救护操作练习;(4)心肺复苏理论;(5)心肺复苏操作练习;(6)理论考核。
5.成果交付:培训结束后,为合格学员提供中国红十字会初级救护员资格证书。
6.其他:预计合同期限3年,3年预计组织50期,每期30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八)供应商须具备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救护员证》的训练资质,同时具备国际红十字会(IFAA)International First Aid Attestation认证。 | |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应答或为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信用中国”(https:****》 | |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
9.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救护员证》的训练资质证明材料 | |
10.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连续三年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须逐份加盖供应商公章,公章应完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