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采购院内谈判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崇左2025年06月19日
我院经院领导讨论并通过项目采购,该项目已经通过三次公告,目前只有广西安好医院有限公司来报名参加投标,现重新修改以院内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现将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互联网 + 护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DX)****
(三)采购方式: 院内谈判采购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预算(元) | 预算价(元) |
1 | 互联网 + 护理服务 | 3年 | 0.00 | 0.00 |
相关参数:(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邮箱回复) | ||||
采购总预算价最高限额: 人民币零元整 (¥0.00元) |
二、参加比价招标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谈判其他要求:
(一)谈判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公司简介、资质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服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案例证明、详细培训方案等。
报价包含服务费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及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以及合同所示全部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对采购的全部服务进行完整唯一报价。
(二)谈判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人应将谈判文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后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密封袋上应写明参与应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谈判方式
在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且相关证件齐全的前提下,本次采购项目直接与报名单位进行谈判,集体讨论谈判结果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样品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响应文件于谈判评标会开标前1小时送达,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以本人密封递交或邮寄托运方式递交。
3.地址:大新县****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办)
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5.联系电话:****
6.谈判时间及地点招标采购办择期组织谈判会,在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办进行谈判评标会。
四、谈判费用
参加谈判供应商为准备和进行谈判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供应商所提交的谈判文件、样品一律不退。
五、谈判程序
(一)招标人将根据本次谈判目录,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3人及其以上单数组成。整个谈判程序在相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二)谈判评标会供应商现场参与,供应商如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评标会要签到。
(三)谈判会由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办组织人员并主持谈判会。
(四)本次谈判采用书面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报价,投标单位与医院谈判组进行最后一次面谈。
(五)记录人、监标人、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谈判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谈判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谈判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比价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谈判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谈判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七、合同签订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招标人发出中标公告并公示1日无异议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八、保密工作
采用封闭式进行,参加谈判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人的相关资料和其他信息。谈判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谈判中所发生的商业和技术等信息保密,违者应为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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