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小学建设村校区操场跑道改造竞争性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重庆2025年06月19日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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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 286,210.29 元 | 1(项) | 286,210.29 元 |
(一)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本工程由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周边环境、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等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及弃渣费用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二)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外的所有费用。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暂估价以及暂列金额都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本工程将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每项清单单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6210.29 元(大写:贰拾捌万陆仟贰佰壹拾元贰角玖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10291.34 元(大写:壹万零贰佰玖拾壹元叁角肆分),每项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每项清单的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时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不作为报价的唯一依据,供应商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的描述结合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并确定报价。
(六)措施费:措施项目费包括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
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经验及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工程量执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原则。
(3)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以暂列金额形式计入报价的(如果有),根据采购人核定的价格按实结算或按照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清单结算原则执行。
(七)安全文明施工费:
1.按《重庆市****
2.《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重庆市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并由监理人(若有)、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果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未经监理人(若有)和采购人验收直接用于施工,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的更换至符合采购人要求,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九)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自行做好与施工现场其他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当地群众矛盾协调工作,做好施工成品的保护,因施工发生的一切施工成品损坏及其他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十)税金
供应商按《重庆市****
(十一)材料价格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成交供应商采购材料、设备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表并经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若有)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 06月)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成交后所有材料、设备按响应报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材料、设备运输距离(包括二次或多次转运费)、运杂费、装卸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测试验和保险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成交后不调整。
(十二)人工价格: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 1 季度主城区人工信息价执行,成交后不再调整。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出具施工人员工酬支付证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2、项目结算评审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付至审定金额的97%;
3、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缺陷30日内支付(工程款、质保金均不计息)。
成交供应商收款之前,应当提供等额合法发票给采购人,但成交供应商的开票金额并不视为采购人对应付款金额的认可,每期应付款金额应由采购人审核认定为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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