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1、按规格型号/图号约定执行,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者不统一的,以高标准为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主管机关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的规定及要求,满足买方使用需要。
2、随机备件:按产品出厂标准执行。
3、随机资料: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安装图纸、材质单/化验单等,进口产品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
4、标准包装,适合运输,包装物不回收。
三、质保期限:
自全部交付内容交付完毕经买方验收合格且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单项质保12个月。
四、交付内容:
1、合同标的物;2、随机备品/备件、随机资料;3、合同发票;4、其它附属交付内容。
五、交付地点及要求:
1、交付地点为买方所在地,卖方承担运费及保险费用。卖方人员和车辆应遵守并执行买方现场管理制度和规定。2、合同交付等履行过程,出入买方现场的卖方所属车辆(含外雇车辆)必须满足国家和买方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车辆排放标准的政策或要求(以最新政策/要求的排放标准为准)。卖方违反相关规定的买方有权拒绝进入并拒绝接收货物,因此造成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履行合同交付义务等在内的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的,由卖方自行承担;给买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全额追责。卖方以涂改、伪造等方式假冒车辆排放标准的,卖方应当赔偿买方一切损失。
六、检验标准及要求:
买方在交付地点按本合同约定对交付内容进行验收,外观质量和数量以现场验收检验为准,内在质量由买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检验为准。
七、结算方式:
全部货到经买方验收合格且卖方交付合同总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挂账付款。卖方全部交货后7日内卖方交付合同总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发票合法性、合规性存在问题导致的损失和不利后果由卖方承担。
八、知识产权:
卖方保证合同交付内容或其任何组成部分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承诺未对合同项下设备软件及操作控制系统设定包括但不限于远程锁定、密码加密等在内的限定措施,否则,卖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买方损失。
九、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履行合同交付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百分之一(1%)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交付合格。卖方交付内容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负责自费进行补充、修复或退换,因此造成买方经济损失的,卖方负责全额赔偿;因补充、修复或退换造成逾期的按逾期交付处理。卖方交付内容涉及假冒伪劣或与合同约定品牌/生产厂家不符的视为合同欺诈,卖方除应当负责自费更换外,仍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0%向买方承担违约金。卖方未在买方要求期限内对交付内容不合规以及产品、服务质量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的,买方有权交由第三方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逾期履行交付义务超过20天或经一次修复/更换后仍未达到质量标准约定或未经买方同意进行转包/分包的,买方有权单方终止/解除合同,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非因买方原因,卖方单方终止/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全额退还买方已付款项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卖方其它违约/违规行为对买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卖方应当按照买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买方有权直接从本合同或双方其他合同项下应付款项中扣除卖方违约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违约金;除合同终止/解除的情形外,卖方支付违约金的行为并不免除卖方合同履行义务。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廉洁条款:
卖方及其关联方不得向买方人员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其他非法利益,不得在合作过程中以不正当方式开展竞争以谋取利益或以偷盗、以次充好等方式侵害买方及第三方合法权益。一经发现,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罚合同项下全部款项且不再与卖方发生新业务。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二、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买方贰份,卖方壹份。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价格不受市****
双方确认:
已充分了解本合同项下全部条款和内容,清楚相应权利义务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相关条款无需特别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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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要求:
1、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2、京津冀范围内供应商。
3、有近2年内,3家瑞丰钢铁同规模及以上钢铁企业同类产品业绩。
4、付款方式:挂账(账期:2个月)、结算方式:电子银承(半年期)。
5、供货至瑞丰厂内库房,并配合公司验货手续。
6、送货货车环保要求:蓝牌车国五及以上,黄牌国六及以上。
7、需中标方自行办理入库手续及挂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