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规范电子警察违法取证施划标线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盘锦2025年06月19日
盘山县规范电子警察违法取证施划标线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JJC****)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盘山县规范电子警察违法取证施划标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662079万元,招标人为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盘山县规范电子警察违法取证施划标线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山县规范电子警察违法取证施划标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山县规范电子警察违法取证施划标线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资质: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 申请购买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盘锦金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阳光格林小区5幢11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阳光格林小区5幢112室
七、其他
盘山县规范电子警察违法取证施划标线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 盘山县新县城
联系人: 刘兵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金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 方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方政(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