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拉萨市社会福利院节能照明等改造项目实施单位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拉萨2025年06月19日
三
公示期限
****至19日
四
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照明工程施工、节能改造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三年(****至今)至少完成2个类似照明工程或节能改造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授权委托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网等查询信息为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等相关截图。)。
5.近三年有违规记录的一票否决。
五
注意事项
1.比选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2.本次比选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
选取程序
1.发布公告。
2.严格资格审查。市****
3.确定实施单位。市****
4.没有入选的单位将不再进行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