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数据中心超融合计算资源扩容及稳压器建设招标公告
所属行政区域: 沈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数据中心超融合计算资源扩容及稳压器建设
项目预算金额(元):470,000.00
项目最高限价(元):470,000.00
采购需求:数据中心超融合计算资源扩容及稳压器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
五、开启
时间:****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154 106 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盼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