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2025年房屋维修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拉萨2025年06月20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2025年房屋维修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日历月或框架协议金额执行完毕为止,并按照孰先原则中止服务框架协议。即:按框架协议执行期为12个日历月;框架协议金额执行完毕为止。以上任意一项条件达成即视为框架合同有效期截止。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详见本章1.2条。
1.2. 本项目划分标段、划分份额,具体标段、份额划分如下:
标段一(区公司):900.00万元整(不含税),划分三个份额,份额为50%、30%、20%
标段二(拉萨): 310万元整(不含税),不划分份额,份额为100%;
标段三(林芝):169.7755万元整(不含税),划分两个份额,份额为60%、40%;
标段四(昌都):460.00万元整(不含税),不划分份额,份额为100%;
标段五(那曲):270.00万元整(不含税),划分两个份额,份额为60%、40%;
标段六(阿里):198.96万元整(不含税),划分两个份额,份额为60%、4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或代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 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1.7.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2.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如投标人投标文件涉及到需要递交纸质资料原件的(如纸质响应保证金保函原件),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递交。递交地址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如需邮寄的,应充分考虑邮寄资料的时间,并在邮件到达后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5.4.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
5.5.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5.5.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5.5.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5.5.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中国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邮 编:854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拉萨市****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陶俊霖/邓亮
电 话:1762312774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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