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三亚市吉阳区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三亚2025年06月20日
关于公开遴选三亚市吉阳区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39号)精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与质量,为实施三亚市****
一、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三亚市吉阳区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三、服务期限:2025年9月-2028年7月
四、供餐对象:参与吉阳区属学校(未设立食堂)午休午餐服务的学生
五、预计供餐人数:具体人数以实际供餐学校需求为准
六、参与竞争企业:招标代理单位
七、参选单位申报材料:
(一)报价函(报价应为含税价,需说明餐标明细,格式自拟);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提供网站截图并盖章);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可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六)申报材料中需详细列明住所、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书以及服务类采购项目代理案例,提出具体的招标方案等。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资料,且均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真实有效,不可瞒报漏报)
八、提供方式:
(一)纸质版资料于****上午12:00前,密封送至三亚市****
(注:纸质版与电子版均需提供,且一致。纸质版材料需胶装。)
九、期限: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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