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报价须为人民币综合报价,应包含以下费用:人员工资(保险、津贴等)、人员补贴、作业设备、劳务、水肥、农药、运输、装卸、利润、养护、植物更换、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成交人应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按季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养护费用,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于验收次月10日前支付养护服务费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向成交供应商结清所有合同金额。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