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三明2025年06月23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子鼻咽喉内窥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 08: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 ||
预算金额 |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肖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流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1 | 电子鼻咽喉内窥镜(****20250611001)-文件集 |
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电子鼻咽喉内窥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包1(电子鼻咽喉内窥镜):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7,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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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医用内窥镜 | 电子鼻咽喉内窥镜 | 1(套) | 否 | 配置要求:1.医用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2.医用内窥镜冷光源 3.医用监视器 4.电子鼻咽喉镜 (诊断镜) 5.电子鼻咽喉镜 (治疗镜) 6.内镜专用台车 7.图文工作站(包含电脑、彩色打印机、耳鼻喉专用软件、高清采集卡) | 7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旧版注册证需附产品注册登记表)。;(3)本项目不支持远程开标,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时间: **** 至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
时间:****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清流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肖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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