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盟直管项目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库的通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阿拉善盟2025年06月24日
一、征集目的
建立建设施工领域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库,旨在筛选一批具备专业能力、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开展,提升小型工程建设整体水平。
二、入库企业范围及条件
(一)企业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从事建设施工领域小型工程的各类施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备与所从事工程类别相应的施工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
4.拥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和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
三、信誉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成名单。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申报材料
1.建设施工领域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1),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携带原件以供核验。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2),相关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申报企业请于****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1份纸质版,1份格式为PDF电子版),纸质版送至点击登录查看5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材料审核:我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企业资质、业绩、信誉、人员及设备等方面。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正,未按时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公示与入库:经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合格的企业名单,将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正式纳入盟直管项目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库,并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入库的企业,将立即清退出库,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入库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本次征集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通告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附件1 盟直管项目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库入库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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