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信息化(贵港片区)(重)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贵港2025年06月24日
工程建设地点:贵港市。
工程规模: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范围涉及贵港市****
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
建设工期:739天,****完成全部系统集成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工期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信息化(贵港片区)设计服务、软硬件建设实施、系统集成及其他建设内容。
(1)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信息化(贵港片区)设计服务:包含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信息化(贵港片区)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现场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签证等服务工作。
(2)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信息化(贵港片区)软硬件建设实施:包含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贵港市范围内信息采集、通信传输、计算存储、运行环境、网络信息安全等硬件内容建设实施(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以及服务于整个灌区的数据资源管理、应用支撑、业务应用、信息资源共享等软件内容建设实施(含软件开发、测试、部署),建立标准规范体系。
(3)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
(4)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
质量要求:通过竣工验收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累计亏损额不得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方)近五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1项水利(水务)信息化(自动化)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建设内容的,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建设内容的相关证明)。
3.4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列为受惩名单,受惩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或电子信息类专业或通信类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或电子信息类专业或通信类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或电子信息类专业或通信类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本项目中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位。
3.6其他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承担勘察(测)设计工作的,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派出,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内容的成员单位派出。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