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睡眠呼吸初筛仪,睡眠呼吸机和呼出气一氧化碳)的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抚顺2025年06月24日
点击登录查看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睡眠呼吸初筛仪,睡眠呼吸机和呼出气一氧化碳)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HR-2025-18)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一、 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睡眠呼吸初筛仪,睡眠呼吸机和呼出气一氧化碳)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一台,睡眠呼吸初筛仪一台,睡眠呼吸机一台,呼出气一氧化碳一台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睡眠呼吸初筛仪,睡眠呼吸机和呼出气一氧化碳);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睡眠呼吸初筛仪,睡眠呼吸机和呼出气一氧化碳))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抚顺市****)
售价: 500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3时3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抚顺市****) 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3时3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抚顺市****)
七、 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睡眠呼吸初筛仪,睡眠呼吸机和呼出气一氧化碳))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睡眠呼吸初筛仪,睡眠呼吸机和呼出气一氧化碳))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HR-2025-18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睡眠呼吸初筛仪,睡眠呼吸机和呼出气一氧化碳)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98000元 |
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一台18.77万元 |
睡眠呼吸初筛仪一台3万元 |
睡眠呼吸机一台1.28万元 |
呼出气一氧化碳一台6.75万元 |
最高限价: 298000元 |
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一台18.77万元 |
睡眠呼吸初筛仪一台3万元 |
睡眠呼吸机一台1.28万元 |
呼出气一氧化碳一台6.75万元 |
采购数量 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一台,睡眠呼吸初筛仪一台,睡眠呼吸机一台,呼出气一氧化碳一台;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供货期限: 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三、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抚顺市****)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 500元
五、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抚顺市****)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 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 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需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递交企业相关资料(报名材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检验合格后领取投标文件。
九、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清原县县城内
联系方式: 王嘉
联系电话: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顺华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抚顺市分公司
账号: ****0000008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珊
电话: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清原县县城内
联系人: 王嘉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
联系人: 何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丽陈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