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人民政府位于符离镇褚庄农场约424.84亩土地流转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宿州2025年06月24日
点击登录查看位于符离镇褚庄农场约424.84亩土地流转经营权拍卖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位于符离镇褚庄农场约424.84亩土地流转经营权拍卖 | |||||
二 | 项目编号 | **** | |||||
三 | 委托方 | ||||||
四 | 公告、竞价期限及竞价规则简述 | 1、公告报名时间:公告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17时止。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上午10:00分。 3、拍卖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4、本场拍卖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10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3分钟,拍卖会开始后1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开始,意向竞买人开始自由竞价,1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3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买人出价后,剩余限制竞价时间清零,倒计时重置为3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3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3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卖成交。 5、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参考价,增加阶梯为20000元或其整倍数,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参考价,方可成交。 | |||||
五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埇桥区徽商银行 账号:******** 开户行:建行埇桥支行 账号:******** 保证金账户任选其一即可 | |||||
五 六六 | 标的情况 | 流转标的 | 亩数 | 流转期限 | 流转底价 (元/10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符离镇褚庄农场土地流转经营权 | 约424.84亩 | 10年 | **** | 20 | |||
1、流转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相关证明,方便流入方办理相关证照。 2、意向流入方须自行了解当地有关政策法规,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及履约的,自行承担责任。 3、土地四至: 地块1:东至:农场大沟、西至:曹庄村、南至:曹庄村、北至方舱医院。 地块2:东至:农场大沟、西至:曹庄村、南至:运煤通道大沟、北至曹庄村。 地块3:东至:农场大堤、西至:曹庄村、南至:王楼村、北至运煤通道。 地块4:东至:农场大堤、西至:王楼村、南至:王楼村、北至农场3号地。 地块5:东至:铁路大沟、西至:农场大道、南至:张士诚南大棚北侧、北至:张士诚北大棚南侧。 地块6:东至:铁路大沟、西至:南农场大道、南至:运煤通道、北至:张士诚南大棚北侧。 地块7:东至:铁路大沟、西至:农场大堤、南至:农场小沟、北至:运煤通道。 地块8:东至:铁路大沟、西至:农场大堤、南至:王楼村、北至:农场小沟。 详见地块四至示意图。 | |||||||
七 | 标的使用要求 |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 2、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应管好承租的土地,保护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坏,不得破坏原有田埂等。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委托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追究相关方责任。 | |||||
八 | 流转价款支付方式 | 流转期限十年,一次性支付十年全部流转价款,先支付后使用。 | |||||
九 | 对意向竞买人资格要求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截止时间:拍卖会开始前一日17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 4、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注意事项: 1、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需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2、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宿州市**** 3、成交人履行完合同签订、成交价款及佣金缴纳等所有手续后,竞买保证金无息退回原账户。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4、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买受人必须按要求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年流转价款金额的10%),流转期结束,买受人履行合同规定,无违约情况,委托方将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履约保证金,若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委托方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
十 | 对意向竞买人的特别要求 | 1、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流转标的,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流转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流转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流转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格。流转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流转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流转期内,流转土地必须由流入方本人经营,未经流出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 4、流转期内,流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流转价款。如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流转价款按照实际流转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5、《土地流转合同》期满或终结时,流入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设施等不可拆除部分无偿归流出方所有和使用,在合同期满或终结前由流入方将地上作物自行处置完毕,并将流转土地整平后在合同期满或终结后10日内交还流出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流入方自成交公告发布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流出方签订流转合同(签订合同前需要全额支付10年流转价款与履约保证金),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 |||||
十一 | 流入方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流入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十二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成交公示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10年流转经营权成交总价*2%。 拍卖佣金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宿州磬云路支行;账号:****000002 )标的成交后,所缴纳的佣金概不退还。如买受人有违约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依据《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宿州市****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竞得人需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 |||||
十三 | 项目报名及竞价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办理CA锁,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然后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注册链接地址:(http:****/)进入交易中心后点击电子交易系统选择老系统登录。 网上注册所需上传材料: 自然人: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上传,2、诚信承诺书(自然人),3、银行卡原件上传 企 业: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诚信承诺书(企业法人)4、法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 (网上注册成功后,再找到所需项目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所需上传: 个人:1、身份证正反面 2、保证金汇款证明 3、银行卡原件 企业:1、营业执照扫描件 2、保证金汇款证明 3、银行账户证明扫描件上传 | |||||
十四 | 特别提醒 | 1、信息刊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2、流转期限十年,一次性支付十年全部流转价款,先支付后使用。 3、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点击登录查看缴纳拍卖佣金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并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成交公告发布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流出方签订流转合同(签订合同前需要全额支付10年流转价款与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重新处置该标的。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税、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按照相关法规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特别约定:买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领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相关手续等行为,视为违约,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受托方全额扣除(受托方扣除相应佣金后,余款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如再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原成交拍卖佣金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由委托方以现场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如出现买受人不能受领拍卖标的、出现资产纠纷、买受人不能使用、纠纷等问题,与拍卖人无关且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6、因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的,与拍卖人无关。 7、本次拍卖活动若有变动,受托方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及受托方在此做出特别约定,意向竞买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公告内容认可接受并作出承诺,如意向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可全额扣除该意向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2)在竞价过程中以参考价为起始价,各意向竞买人均不应价的或报价低于参考价的;(3)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缴纳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3天)不与委托方签署《转让合同》;(5)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或佣金;(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拍卖人及委托方有最终解释权。 | |||||
十五 | 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吕婉莹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鲍经理 监督电话:**** 万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