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新城滨洲路路面改造(大中修)工程—沥青主材采购随机抽取公告
全部类型重庆2025年06月24日
滨江新城滨洲路路面改造(大中修)工程—
沥青主材采购随机抽取公告
一、报名随机抽取条件
滨江新城滨洲路路面改造(大中修)工程—沥青主材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面向我司“工程项目供方信息库—材料供应商”采用报名+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沥青主材采购单位,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随机抽取范围
(二)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三、材料采购价
沥青主材采购费用明细及结算方式具体详见《滨江新城滨洲路路面改造(大中修)工程—沥青主材采购清单》,最终以双方办理的结算金额为准。
四、报名随机抽取时间、地点
(一)抽取文件挂网时间:****—****;
(二)报名表递交截止时间:****18时00分(只需提交报名表),并于随机抽取公告期内自备U盘至招标人处领取相关资料,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对报名身份信息;
(三)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截止时间:****14时30分—****15时00分(见报名有关要求);
(四)开标时间:****15时00分;
(五)开标地点:重庆市****
五、报名有关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查看相关公告,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并于随机抽取公告期内自备U盘至招标人处领取相关资料。
(二)所有投标文件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后,统一放入自备大袋中,密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报名资料(须逐页加盖鲜章)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并签字加盖公章;非公司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字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持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
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我司“工程项目供方信息库—材料供应商”合格名单内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七、中选承包商确定原则
(一)报名表递交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持报名表到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检查无误报名单位签到后即可离场。
(二)开标当日提交报名资料,按签到顺序,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质审查(资质情况、营业执照等),资质审查合格后报名单位即可离场,招标人组织随机摇号抽取,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中确定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如有)、第三候选人(如有),如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选资格。招标人按序依次递取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并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注:如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仅有一家时,招标人可直接确定其为第一候选人,不再重新组织报名随机抽取。
(三)评标人员在《随机抽取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四)本次随机抽取公告及公示将在重庆市江津区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中选人前往我公司领取中选通知书。
八、投标保证金
(一)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大西门支行
帐号:********
户号:点击登录查看
注:因投标人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必须以网上银行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无效。同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 6月26日9时00分前到账(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7000元。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需打印出来后送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退还方式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本金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2、退还程序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除中标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有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选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九、履约担保
(一)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金额:中标价的10%。
(二)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保函;
(三)提交时间: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选人未能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选人。
(四)履约保证金的打入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大西门支行
帐号:********
户号:点击登录查看
注:上述保证金需备注具体保证金名称和项目名称。
(五)合同履行期间的违约行为:未按施工图、清单要求的规格型号及国家标准提供合格的材料或工期履约,招标人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退还时间:本招标工程竣(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5日内无息退还。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重庆市****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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