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悦来水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部苗木进场验收及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的补遗
全部类型重庆2025年06月24日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本项目苗木招标的验收标准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补充说明,本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验收前准备阶段责任
1、通知与预约责任:中标人需在苗木抵达前 24 小时书面或电话、微信形式通知验收时间、地点等信息,未按时通知导致验收延误,每延误 1 小时扣除合同金额 1% 违约金。
2、资料提交责任:需随车携带完整资料,资料不全需限期补齐,24 小时内未补齐扣合同金额 1% 违约金。48 小时内未补齐招标人有权拒收该批次苗木并扣合同金额 3% 违约金。
二、进场验收不合格处理责任(一)当场拒收情形及责任1、品种不符:直接拒收,中标人 24 小时内补供,延误按每日合同金额 5% 扣违约金;无法补供时,招标人可解除合同,中标人按合同总金额 20%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2、严重病虫害感染:当场隔离拒收,中标人承担消杀费用,按感染苗木数量每株扣除合同单价 3 倍金额;若影响周边苗木,需承担全部修复及赔偿责任。
3、规格严重不达标(超出误差范围 10% 以上):拒收退货,中标人承担往返运输费用,按该批次苗木合同金额 10% 扣除违约金;影响项目进度时,每延误 1 天额外扣除合同金额 15% 违约金。
4、包装运输严重损坏导致苗木无法成活:拒收并要求 24 小时内补供,延误按每日合同金额 10% 扣违约金;无法补供时,按该批次合同金额 20% 扣除违约金并赔偿重新采购差价损失。
(二)限期整改情形及责任1、包装轻微破损:中标人 48 小时内完成修复,未按时完成每逾期 1 小时扣合同金额 1%;修复后仍不合格,按实际到货量 80% 结算并扣 5% 合同金额。
2、外观细节小部分不达标:若不影响成活率,按实际到货量结算并扣 5% 合同金额;若影响后期生长,中标人需免费补种并承担全部费用。
3、规格误差在允许范围但接近临界值:中标人需提供书面说明及补救措施,若后续种植验收因规格不足影响生长,按每株合同单价 2 倍赔偿并更换苗木。
(三)扣除款项细化标准1、轻微违约(如资料不全及时补齐、包装轻微破损等):扣除合同金额 1%。
2、中度违约(部分苗木规格不达标、外观损伤较明显等):扣除合同金额 3%。
3、严重违约(品种不符、严重病虫害等):扣除合同金额10%,并保留追究其他损失赔偿权利。
(四)工期延误赔偿责任因不合格苗木导致工期延误,中标人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还需赔偿招标人误工费(每日 5000 元)、设备闲置费等直接经济损失;若延误超过合同总工期 10%,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按合同总金额 20% 支付违约金。三、履约保证金
为保障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缴纳中标合同价10% 的履约保证金。工程款结算完毕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悦来水厂四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账 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次补遗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发布。
2 本次补遗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平台发布通知。
中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全额退还:
1、工程已竣工并验收合格;
2、工程款已结算完毕;
3、中标人未违反合同约定(如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等);
4、招标人未对中标人提出索赔。
若中标人存在违约行为(如未按时完工、质量不达标),招标人可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四、其他说明本补遗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潜在投标人如有疑问需在****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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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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