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2025.6.24细灰竞价交易公告
全部类型山东菏泽2025年06月24日
点击登录查看向国能e电平台承销商进行竞价销售,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仔细阅读竞价文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慎重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6.24细灰竞价
2.取货地点:山东菏泽鲁西新区
3.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 数量(吨) | 最小交易量(吨) |
细灰 | 1500 | 200 |
4.报价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0元 / 仅支持线下
5.资源上架时间:**** 08:00:00
6.报价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 09:59:30
7.报价时间:**** 10:00:00 至 **** 11:30:00
8.取货日期:**** 15:00:00 至 **** 15:00:00
9.竞价方式:线上
10.成交判定:以“价格高、数量大、报价早”的规则对报价客户进行排序,系统自动判定成交。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贤东
2.联系电话:****
3.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4.技术支持电话:**** 或 ****
4.竞价说明
4.1粉煤灰量:本次竞价粉煤灰量暂估原灰10000吨,细灰1500吨,粗灰3000吨。
4.2按照“价格高、数量大、报价早”的原则以各自的报价进行成交;各中标方的量和价不同,按照各自的成交价格进行结算,现场拉运时保证最高价100%兑现中标量,其余中标客户按照中标量的比例兑现中标量;最高价者每天完成基本拉运量的情况下不限制拉运车数,其余中标客户每天按照产灰量限制拉运车数,控制最终拉运量的比例与中标量的比例正负偏差不超10%。所有中标单位拉运时听从调度安排。
4.3在报价过程中弄虚作假、串通报价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列入采购人的不诚信销售商,今后不再与之进行任何方面的合作。
4.4未与菏泽公司签订2025-2026年度发电副产品销售合同且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客户参与报价无效。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客户不允许报价。
5.实施方法
5.1竞价参与范围
5.1.1投标人必须是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5.1.2投标人必须有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并对购买到一、二、三期粉煤灰做《固体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并完成备案、公示工作。向招标人提供备案版《固体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两份及电子版。
5.1.3被点击登录查看列入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6.竞价规则
6.1投标人需按照国能e电平台格式据实填写申报价格和数量。
6.2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报价时间上交,非报价时间概不受理,逾期未交者视为自愿不参与本次竞价。自愿不参与本次竞价,本次竞价期间不予分配粉煤灰购买量。
6.3参与粉煤灰竞价的投标人需申报底价价格和粉煤灰数量。申报价格以原灰25元/吨;粗灰底价18元/吨;细灰底价40元/吨。申报价格取整数,最小变动单位为1元/吨,低于底价为无效报价。中标人的购买量以我公司分配方案为准。
7.销售价格和中标人确定规则
7.1中标人
按报价由高到低录取前14500吨粉煤灰的量,为中标人。投标人投标量少于14500吨时,按所有投标人中标。价格相同者,投标时间早者靠前。
7.2中标价格
所有中标人按照各自的成交价格进行结算。每个品种的销售价格单独计算。
7.3如果所有投标人都低于标的价格,本次招标作废,需重新招标。
7.4所有中标人按报的粉煤灰量分配招标方的产灰量。
7.5中标后1天内购灰卡内余额不得少于2万元,否则系统自动拒绝入厂,后果自负。
8.投标方式
8.1只有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投标人,且在销售平台上注册后,方可竞标。
8.2请各投标人在国能e电服务平台进行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投标无效。
8.3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可以修改。
9.风险控制
9.1参与本次报价即视为认同竞价期间所执行的粉煤灰价格,认可原灰(招标人不承诺所有粉煤灰达标)质量和购买量分配方案,故不存在上述三方面的争议。
9.2在竞标平台竞价购买粉煤灰的单位,对本竞价实施方案内容及条款均已知悉、理解并认可。
9.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报价,以便我公司制定出符合市场行情的合理价格。如投标人联合串通故意操纵价格,将永久取消其参与竞价的资格。
9.4发电部根据机组负荷和灰库料位合理安排派车周期及分配派车数量,派车周期不大于24小时。在2个派车周期内,因中标人的原因,完不成拉灰量,每少拉一车(35吨)考核500元。直至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把该公司列为不诚信投标人(原公司名下的车辆6个月禁止拉灰)。
9.5投标人报价后,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申请放弃本次中标资格,则视为本次竞价不参与,并处以取消后续一年竞价资格的处罚。
9.6在本次粉煤灰竞价销售期间,粉煤灰的拉运量总量以电厂实际生产量为准,执行时间到期,进入下一轮的竞价。根据销售方的生产实际情况,销售方随时有权重新竞标或终止销售行为,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9.7中标人在我公司出现环保事件、造成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带头组织闹事给我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将被我公司列为不良投标人,不能参与粉煤灰的竞标。
9.8在本次粉煤灰竞价销售期间,如果当地粉煤灰市场价格上下变动幅度大于本次粉煤灰竞价的30%时,双方协商一致,应重新招标。
9.9甲方不保证发电副产品的任何物理化学指标,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中标方承诺在报价时已知悉合同产品的特性,不对产品质量提出任何异议。
9.10甲方销售给乙方的发电副产品,最终接受单位应具备再加工、利用等相关经营资质,贮存场所等符合环保要求,乙方定期向甲方报送综合利用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环保标准。
10.一切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