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储粮项目东侧地块(社会停车场项目)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出让的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5年06月25日
宁自然资告〔2025〕67号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中储粮项目东侧地块(社会停车场项目)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中储粮项目东侧地块项目(社会停车场项目,用地已取得省政府关于宁德市****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列入“异常名录”的对象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三、拍卖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标的拍卖起始价为4100万元(本次拍卖无设置保留价),增价幅度为20万元及20万元的整数倍。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拍卖文件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拍卖文件,竞买人可于****至7月14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向点击登录查看领取拍卖文件。
五、取得竞买资格流程
竞买人可于6月25日至7月14日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7月14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
本次拍卖活动定于7月15日10时00分在宁德市****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风险提示:由于该标的勘查程度不高,出让人提供的有关上述标的的剩余砂石土量估算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踏勘现场,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出让剩余砂石土的现状、外部条件等有关情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竞买人一旦竞得并成为受让人,不得以剩余砂石土量与实际不符、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等要求。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以及场地平整施工等过程中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纠纷问题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慎重决策。
(二)在公告期内若对拟出让的剩余砂石土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点击登录查看(以公告期内收到为准)。对公告期间反馈有异议的信息,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待异议消除后再行办理。
(三)场地平整产生的砂石料需要通过码头外运的,受让人可自行组织运输至临近码头通过码头装卸设备进行装卸。根据《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储粮项目东侧及楼岗山北侧地块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土处置项目砂石料港口出运保障方案的函》,该公司明确中储粮项目东侧地块场地平整产生的砂石料可通过漳湾作业区****
以上港口装卸费用为货主自派车辆将货物运输卸至漳湾作业区****
(四)为支持受让人顺利进场施工,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自然资源部门帮助就近解决加工场地选址及临时用地的报批服务;政府可协调土方堆场,运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公开拍卖文件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银行账户
标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20万元,竞买人应于****17时前汇入下列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户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银行账号:****103127。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