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博物馆2025年文物征集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日喀则2025年06月26日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文物征集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于****,正式向公众免费开馆,为进一步丰富陈列内容,提高展品层次、提升博物馆馆藏文物的艺术、历史、科学价值,充分展示日喀则市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及《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特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文物(实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历史文物类:日喀则境内出土或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石器、陶器,玉器、金器、瓷器、佛像、经书、唐卡、钱币、石刻、印章、奏章、经板、写卷、夹经板等;反映日喀则历史文化和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资料;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书信、印章、家具、古籍缮本等。能够见证日喀则市建制、发展的文件、音像制品、图片以及其他实物。
(二)自然演化史类:能够展现日喀则大地沧海桑田的地质巨变、古生物的演化进程及丰富动植物资源的古生物化石、动植物标等。
(三)民俗类:反映日喀则市境内百姓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文物;日喀则市农区、牧区、林区的生产生活用具,各类匠人用具,古代游艺用具等等。
(四)革命史类:反映日喀则市****
二、征集原则
(一)点击登录查看本着充实馆藏、弥补缺项、突出特色之原则,对于有助于展示日喀则市沧海桑田的地质演化史及千百年来日喀则与祖国内地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反映日喀则革命历史,彰显地域特色文化等有益于宣传、品读、了解日喀则市的各类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的文物(实物)、资料,符合博物馆入藏标准的,均将予以征集。
(二)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收藏单位或个人对藏品的合法性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收藏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四)经我馆确认入选后通知出具实物,经鉴定、评估后,商定具体征集事宜。对鉴定不符合收藏要求的藏品,按照合法程序退还,收藏者在征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
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合法拥有的文物、藏品捐赠给点击登录查看并被接收的,博物馆方面为捐赠者颁发证书,展出时标明捐赠人姓名。对捐赠具有重要艺术价值、研究价值和科学价值藏品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注:相应税费需收藏者自理。)
(二)收购:
按照自愿出售原则,由点击登录查看委托鉴定机构对拟收购的藏品进行鉴定估价,确定符合入藏、展览标准的藏品,并与收藏者签订协议后,予以收购。(注:相应税费需收藏者自理。)
(三)仿制:
按照自愿原则,与收藏者签订协议后,由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拟确定符合入藏、达到展览标准的藏品进行仿制,产生的仿制费双方商定后确定。(注:相应税费需收藏者自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日喀则市珠峰文创园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总编: 葛永铭
编审:土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