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及湖南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股权资产以及衡阳巨子变压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混合资产处置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衡阳2025年06月26日
我司现有湖南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及湖南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股权资产、衡阳巨子变压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湖南金禾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湖南长沙果福车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中新房(湖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抵债资产等混合资产拟进行处置。
1.湖南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
产:截至****,该债权总额合计683,278,640.33元,其中债权本金584,909,004.27元,利息70,795,884.56元,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27,573,751.50元。
2.湖南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股权:湖南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603X9)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00万元,其中,点击登录查看持有湖南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375万元股权,占湖南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股本的99%。
3.中新房(湖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抵债资产:衡阳市****法院裁定抵债金额4,900万元。
全部资产信息见附件《标的资产清单》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点击登录查看联系。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xjjt.com.cn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先生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xjjt.com.cn,湘江资产监察审计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点击登录查看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标的资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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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资 产 清 单 | |||||||||
截至****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形态 | 资产所在地 | 币种 | 债权合计(元) | 本金余额(元) | 利息余额(元) | 违约金余额/其他费用(元) | 担保情况 |
- | 合计 | - | - | 人民币 | 683,278,640.33 | 584,909,004.27 | 70,795,884.56 | 27,573,751.50 | - |
1 | 湖南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债权 | 长沙 | 人民币 | 582,522,254.04 | 499,414,542.58 | 56,654,008.96 | 26,453,702.50 | 1. 湖南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新银洲城项目土地使用权(44,219.13㎡)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
2 | 股权 | 长沙 | 人民币 | - | - | - | - | 湖南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99%股权 | |
3 | 衡阳巨子变压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债权 | 衡阳 | 人民币 | 22,191,010.38 | 18,467,281.38 | 2,937,500.00 | 786,229.00 | 1、刘苏联名下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沿江北路1号房产一处(二层、三层和四层)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2246.18平方米,产权证号: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号; |
4 | 湖南金禾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债权 | 株洲 | 人民币 | 38,323,050.35 | 28,618,083.31 | 9,371,147.04 | 333,820.00 | 抵押物: 1.金禾舜公司名下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工业厂房面积12280.99㎡,工业用地面积6570.95㎡; |
5 | 中新房(湖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实物资产 | 衡阳 | 人民币 | - | - | - | - | 1.法院裁定抵债资金为4,900万元人民币; 2.资产明细:衡阳天力置业有限公司位于衡阳市**** |
6 | 湖南长沙果福车业有限公司 | 债权 | 长沙 | 人民币 | 40,242,325.56 | 38,409,097.00 | 1,833,228.56 | - | 1、湖南长沙果福车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县****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债权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点击登录查看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