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法院关于公开征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二次)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儋州2025年06月26日
根据工作要求,我院公开征集本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承接车辆维修服务,因响应的服务商仅有两家,不足三家,现就公开征集洋浦法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二次)承接车辆维修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洋浦法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二次)
2. 采购内容:签订一年度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详见附件。
3. 预算金额:按照公务用车维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4. 项目地址:车辆维修场所需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内。
二、维修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机动车维修资质(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须加盖公司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报价方应当具备洋浦地区服务履约的能力。
三、提交材料
1. 维修机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各项声明材料;
2. 车辆配件询价表(附件),加盖公章;
3. 报价方认为的其他需要的材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他要求
1.递交时间:****至****止共7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2.按有关资格要求提交报价材料,文件须做密封处理,并加盖骑缝章。
3.配件优先报价原厂配件。
4.投递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寄件,逾期送达的或文件未做密封处理的不予受理。
5.邮寄地点、联系人: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沙塘路7号洋浦法院1401室,陈女士 ****。
五、评审方法
我单位将对报名车辆维修机构现场考察和报价单情况,择优选取一家机构作为我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
六、其他说明
结果将在洋浦法院官网公示,参与单位可登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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