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公告内容:
磨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2楼开标三厅****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2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磨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磨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3项目概况:
1.3.1项目名称:磨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
1.3.2资金来源:已落实。
1.3.3采购内容:将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从指定地点运输至有处理能力及资质的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运输过程需自行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方式(如密闭运输、错峰作业等),确保运输过程无遗撒、无渗漏、无二次污染等,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运输及垃圾处理全过程需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杜绝发生环保事件;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1.3.4预算金额:约227.1920万元/年。
1.3.5服务时间:三年(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对中标人严重违约或者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存在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采购。如果因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进行赔偿。
1.3.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确保服务质量达标和安全生产,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1.3.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②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基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10%的扣除。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上信息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2)执行《昆明市****
(3)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服务商或其他组织;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企业应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或情况说明;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3楼310办公室持以下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1.3联系人的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2.2线上获取:
供应商在2.1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点击登录查看”网站(http://www.ynzbw.com/,进入“点击登录查看”网站-点击“我是投标人”-登录或免费注册)报名登记并缴费后将2.1.1、2.1.2、2.1.3有关资料扫描上传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具体注册及报名事宜见网站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登录界面“手册下载”)或咨询点击登录查看,咨询电话:****。
注: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如果遇到无法网上支付问题,请注意浏览器提示,注意启用银行控件即可。
2.3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套,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13时30分至****14时00分。
3.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14时00分。
3.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2楼开标三厅。
3.4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联 系 人:王林刚、刘海斌、郑艳、覃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