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关于采购审计中介服务的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6月27日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保证审计项目顺利完成,丰台区审计局拟聘用社会审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参与审计项目。
本比选包括2个审计项目:1.北京丰台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经济责任审计;2.北京丰台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的经济责任审计。
项目单位丰台区审计局,审计费用18.58万元以内,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
社会审计机构的专业人员参与到审计项目中,在审计组组长或主责科室的指导下开展审计相关工作。
(三)时间要求
预计2025年7月上旬至2025年9月底之间,具体时间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而定。
(四)经费限额
不高于18.58万元。此次比选的审计项目实行“按工作时间结算方式”测算审计经费,标准为注册会计师1200元/天,中级职称1000元/天,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据实结算。最终支付金额不得超过18.58万元。项目开始后,经甲方确认乙方已按要求开展工作,项目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支付合同款项。若遇特殊原因导致项目核减,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合同提前终止。
二、采购需求
三、保密要求
(一)参选方一旦中选,在未来的审计工作中应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丰台区审计局对于中介机构和聘用人员的保密要求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涉密信息的保密要求,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2.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在审计工作中获取的涉密信息。对于执行审计及其他业务取得的数据、资料、形成的审计记录和掌握的相关情况,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3.不得利用在审计工作中获取的涉密信息为组织和个人牟取利益。
4.在审计项目实施中用于处理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的电脑不得接入互联网,审计项目终结时及时清理电子数据及审计资料,以确保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审计资料不出现泄密。
5.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管被审计单位涉密信息,防止涉密信息泄露。尽最大努力将涉密信息的传递限制在为了完成审计工作而必需知晓该涉密信息的人员之内。
(二)参选方应对本次比选内容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
四、评比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比,根据参选方的企业业绩及拟派人员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打分。
五、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针对北京丰台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主审过5个以上北京市市属或者区属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2.针对北京丰台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主审过北京市5个以上工程决算审计,参与过5个以上北京市市属或者区属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3.业务能力较强,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4.职业道德良好,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或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从业过程中无不良记录,且无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聘请的情形(包括被刑事处罚的、被劳动教养的、被行政拘留的、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公务的其他情形);
5.社会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涉及单位有其他业务、利益关联等应当回避的情况时,不得参与比选。参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本次比选要求参选机构是中小微企业。
(二)报名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构信息;
3.中小微企业证明;
4.相关项目材料(从事北京市市属或者区属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工程决算审计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参审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业绩经验证明材料等);
5.初步实施方案;
为保证公平性,请将上述材料密封装好,在评审会现场当场拆封。
(四)其他要求
1.报名材料份数:一份。报名材料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打印,并装订成册。在参选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参选方名称。
2.报名材料应由参选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参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材料递交
参选方将报名材料密封后递交至丰台区审计局409。
六、联系方式
项目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