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开镇史家村农田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盘锦2025年06月27日
2025年新开镇史家村农田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LNTSZB2025-0627)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新开镇史家村农田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93,695.38元,招标人为盘锦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 LNTSZB2025-0627;
2、项目名称: 2025年新开镇史家村农田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人民币293,695.38元;
5、最高限价: 人民币293,695.38元;
6、采购需求: 2025年新开镇史家村农田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7、施工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新开镇史家村农田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年新开镇史家村农田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
获取时间: ****至****,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 辽宁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留存),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为准。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辽宁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辽宁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未按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其他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 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 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
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公告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公告与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市****
地址: 盘锦市****
联系人: 宋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
联系人: 王晓秋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