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工程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金华2025年06月2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工程基坑监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同意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代建单位为义乌市交通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工程基本情况
2.1建设地点:位于义乌市****
2.2工程规模: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工程,总用地面积:60059.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0598.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20.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8678.22平方米;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南北连通及排水箱涵采用箱型结构。本工程为多层综合交通枢纽建筑,建筑主体为三层,其中地下一层主要布置社会车及网约车停车库,并在北站房地下二层设一条南北联络通道及一条排水箱涵;地面层衔接义乌站北站房到达层,主要布置公交枢纽站、公交配套用房等;地上二层为义乌站出发层,在义乌北站房东西侧设有匝道连接梅山大道及北广场,北侧设架空平台,供旅客集散、通行。以上工程规模仅供参考,最终的建筑面积以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2.3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择优选取1家基坑监测服务单位完成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工程基坑监测,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基坑支护设计说明。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3)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经过年检;
3.1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2.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3.3其他条件:
3.3.1浙江省外投标企业投标需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外省入浙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建设发〔2014〕332号)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完成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入库手续,且备案资质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
3.3.2不接受已经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或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
5.报名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报名资料于****——****17 时00分(节假日除外)前往点击登录查看(义乌市****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义乌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义乌行政中心分理处
账号:********
注:缴纳凭证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工本费”字样。
5.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邮箱及联系方式;(5)转账截图(若有)。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7 月 7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义乌市****
6.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根据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的签到顺序,选取签到表前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即可离开。监标人由招标人在进入开标室的三名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index.html)。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10时30分;开标地点:义乌市****
9.联系方式
地址:义乌市****
联系人:许工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电话:****
代建单位:义乌市交通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