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深环科技有限公司域防腐工程招标公告(原标题: 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区域防腐工程)
全部类型江苏南通2025年06月27日
项目名称 | 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区域防腐工程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 | 项目类型 | 工程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行业分类 | 危险废物治理 | ||||||||||||||||||||||||||||||||||||||||||||||||||||||||||||||||||||||||||||||||||||||||||||||||||||||||||||||||||||||||||||||||||||||||||||||||||||||||||||||||||||||||||||||||||||||||||||||||||||||||||||||||||||||||||||||||||||||||||||||||||||||||||||||||||||||||||||||||||||||||||||||||||||||||||||||||||||||||||||||||||||||||||||||||||||||||||||||||||||||||||||||||||||||||||||||||||||||||||||||||||||||||||||||||||||||||||||||||||||||||||||||||||||||||||||||||||||||||||||||||||||||||||||||||||||||||||||||||||||||||||||||||||||||||||||||||||||||||||||||||||||||||||||||||||||||||||||||||||||||||||||||||||||||||||||||||||||||||||||||||||||||||||||||||||||||||||||||||||||||||||||||||||||||||||||||||||||||||||||||||||||||||||||||||||||||||||||||||||||||||||||||||||||||||||||||||||||||||||||||||||||||||||||||||||||||||||||||||||||||||||||||||||||||||||||||||||||||||||||||||||||||||||||||||||||||||||||||||||||||||||||||||||||||||||||||||||||||||||||||||||||||||||||||||||||||||||||||||||||
资金来源 | 国有80%, 私营20% | ||||||||||||||||||||||||||||||||||||||||||||||||||||||||||||||||||||||||||||||||||||||||||||||||||||||||||||||||||||||||||||||||||||||||||||||||||||||||||||||||||||||||||||||||||||||||||||||||||||||||||||||||||||||||||||||||||||||||||||||||||||||||||||||||||||||||||||||||||||||||||||||||||||||||||||||||||||||||||||||||||||||||||||||||||||||||||||||||||||||||||||||||||||||||||||||||||||||||||||||||||||||||||||||||||||||||||||||||||||||||||||||||||||||||||||||||||||||||||||||||||||||||||||||||||||||||||||||||||||||||||||||||||||||||||||||||||||||||||||||||||||||||||||||||||||||||||||||||||||||||||||||||||||||||||||||||||||||||||||||||||||||||||||||||||||||||||||||||||||||||||||||||||||||||||||||||||||||||||||||||||||||||||||||||||||||||||||||||||||||||||||||||||||||||||||||||||||||||||||||||||||||||||||||||||||||||||||||||||||||||||||||||||||||||||||||||||||||||||||||||||||||||||||||||||||||||||||||||||||||||||||||||||||||||||||||||||||||||||||||||||||||||||||||||||||||||||||||||||||||
项目概况 | 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需完成车间钢平台和卸车区地面防腐 | ||||||||||||||||||||||||||||||||||||||||||||||||||||||||||||||||||||||||||||||||||||||||||||||||||||||||||||||||||||||||||||||||||||||||||||||||||||||||||||||||||||||||||||||||||||||||||||||||||||||||||||||||||||||||||||||||||||||||||||||||||||||||||||||||||||||||||||||||||||||||||||||||||||||||||||||||||||||||||||||||||||||||||||||||||||||||||||||||||||||||||||||||||||||||||||||||||||||||||||||||||||||||||||||||||||||||||||||||||||||||||||||||||||||||||||||||||||||||||||||||||||||||||||||||||||||||||||||||||||||||||||||||||||||||||||||||||||||||||||||||||||||||||||||||||||||||||||||||||||||||||||||||||||||||||||||||||||||||||||||||||||||||||||||||||||||||||||||||||||||||||||||||||||||||||||||||||||||||||||||||||||||||||||||||||||||||||||||||||||||||||||||||||||||||||||||||||||||||||||||||||||||||||||||||||||||||||||||||||||||||||||||||||||||||||||||||||||||||||||||||||||||||||||||||||||||||||||||||||||||||||||||||||||||||||||||||||||||||||||||||||||||||||||||||||||||||||||||||||||||
公告名称 | 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区域防腐工程 | ||||||||||||||||||||||||||||||||||||||||||||||||||||||||||||||||||||||||||||||||||||||||||||||||||||||||||||||||||||||||||||||||||||||||||||||||||||||||||||||||||||||||||||||||||||||||||||||||||||||||||||||||||||||||||||||||||||||||||||||||||||||||||||||||||||||||||||||||||||||||||||||||||||||||||||||||||||||||||||||||||||||||||||||||||||||||||||||||||||||||||||||||||||||||||||||||||||||||||||||||||||||||||||||||||||||||||||||||||||||||||||||||||||||||||||||||||||||||||||||||||||||||||||||||||||||||||||||||||||||||||||||||||||||||||||||||||||||||||||||||||||||||||||||||||||||||||||||||||||||||||||||||||||||||||||||||||||||||||||||||||||||||||||||||||||||||||||||||||||||||||||||||||||||||||||||||||||||||||||||||||||||||||||||||||||||||||||||||||||||||||||||||||||||||||||||||||||||||||||||||||||||||||||||||||||||||||||||||||||||||||||||||||||||||||||||||||||||||||||||||||||||||||||||||||||||||||||||||||||||||||||||||||||||||||||||||||||||||||||||||||||||||||||||||||||||||||||||||||||||
公告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发布时间 | **** 17:00 至 **** 09:30 | ||||||||||||||||||||||||||||||||||||||||||||||||||||||||||||||||||||||||||||||||||||||||||||||||||||||||||||||||||||||||||||||||||||||||||||||||||||||||||||||||||||||||||||||||||||||||||||||||||||||||||||||||||||||||||||||||||||||||||||||||||||||||||||||||||||||||||||||||||||||||||||||||||||||||||||||||||||||||||||||||||||||||||||||||||||||||||||||||||||||||||||||||||||||||||||||||||||||||||||||||||||||||||||||||||||||||||||||||||||||||||||||||||||||||||||||||||||||||||||||||||||||||||||||||||||||||||||||||||||||||||||||||||||||||||||||||||||||||||||||||||||||||||||||||||||||||||||||||||||||||||||||||||||||||||||||||||||||||||||||||||||||||||||||||||||||||||||||||||||||||||||||||||||||||||||||||||||||||||||||||||||||||||||||||||||||||||||||||||||||||||||||||||||||||||||||||||||||||||||||||||||||||||||||||||||||||||||||||||||||||||||||||||||||||||||||||||||||||||||||||||||||||||||||||||||||||||||||||||||||||||||||||||||||||||||||||||||||||||||||||||||||||||||||||||||||||||||||||||||||
公告内容 | 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区域防腐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工程名称 :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区域防腐工程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6月 投标邀请 日 期:2025年6月 27 日 招标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就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防腐工程招标(综合评估法),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投标。 招标编号: 1. 工程名称: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防腐工程 2. 建设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3. 建设规模:详见与本次工程招标相关的工程量清单。 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提交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建筑类、机械工程或机电专业类)(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自****起至今有至少一项国内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20万以上(含)玻璃钢防腐蚀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5. ****起至****止,期间投标人在江苏省南通市****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三楼会议室进行报名,报名人须提供以下资料方予报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邮箱名称证明书加盖公章。报名完成后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电子文件发送到投标人邮箱内(提供购买收据,不提供发票)。 6. 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6月28至****(自行踏勘) 7.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 07日上午9:30 8. 开标时间: ****上午9:30 9.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10. 领取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不参加投标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邮 编: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邮箱:****@163.com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帐 号:****58 点击登录查看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防腐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已完成,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就点击登录查看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防腐工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一、投标须知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防腐工程 2、工程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内。 3、招标范围:防腐蚀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的各项内容。 4、工程预算价标底: ¥ 528168.29元(含3.0万元暂列金) 5、 投标报价上限为:工程标底下浮15%作为投标报价上限,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453400元(含3.0万元暂列金,暂列金不下浮) 三、施工条件(*) 自行解决(由于条件所限,建设单位仅提供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接驳点且费用自理,无法提供场地搭设临时工棚等生活、施工的设施,故施工所必需的其他一切施工条件自行解决) 四、合同价款的确定及工程承包方式(*) 1、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作为中标合同价,合同价包含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程内容。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以标底单价按照中标价与标底的下浮比例下浮后作为结算单价。 2、材料价差一次包定,结算时不再调整。但业主要求变更的材料、设备等,其价差可以调整。 3、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主要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和合同的要求提供。 五、计价依据(*) 1、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规范和市场价格执行。 六、工期、质量等要求(*) 1、工程总工期为7日历日(包含材料送检的时间) 2、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GB50224-95《建筑防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防腐蚀树脂原材料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并提供出厂合格证。 4、防腐蚀树脂使用底漆、腻子、面漆的配套: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需做好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5、涂层的厚度及遍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涂刷的厚度均匀。 6、涂刷外观质量:应光滑平整,颜色均匀一致,无泛锈,无气泡、流挂及开裂、剥落等缺陷。 7、涂刷附着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8、涂层:应无漏涂、误涂,无裂缝现象。 9、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和承担相应责任。 10、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必须遵守点击登录查看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律按违约处理。 七、工程技术要求(*) 本工程按国家和江苏省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分布在点击登录查看A1、A2、A3车间及罐区内,施工需对钢平台、罐区周围,围堰进行防腐处理。车间钢平台均采用喷砂除锈,标准采用SIS055900,达到Sa3级;表面彻底清除干净呈一致的灰白色,有一定的粗糙度。用乙烯基树脂腻子修补平整,再进行施工玻纤布涂层,材料性能要求耐强酸,耐强碱。整体性能好,采用双酚A环氧乙烯基酯树脂+04#无碱布,三布五涂自流平防腐的施工工艺,厚度:4.0-5.0mm。(双酚A环氧乙烯基酯树脂乙烯:全部采用力联思430型乙烯基酯树脂;04#无碱玻纤布 八、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本工程总报价为工程下浮后的总价。投标文件提供总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结算项目单价以标底单价乘以下浮比例下浮后作为结算单价(下浮比例=投标总价/标底总价*100%)。 (2)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九、招标文件 详见电子附件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资金来源 1.1. 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招标人 招标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特指“招标人”,简称采购人或买方。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 招标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电话:****(****)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和招标条例。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满足本次投标邀请和招标项目要求中所述的要求。 3.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现场踏勘 5.1. 本项目为厂区****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作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职责; 5.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5. 投标人未能合理安排人员踏勘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招标人可以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现场要求,有权不接受投标人自行编制的相关投标文件。 6. 标前答疑会 6.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标前答疑会。(如召开) 6.2. 标前答疑会(即投标预备会议)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查阅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6.3. 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3天以前,书面将要求答复的问题送交招标方,标前会议上将据此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以正式以书面答复(补遗书或澄清书)发给所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或澄清书)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告知。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是阐明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招标投标程序,评标原则、中标条件和相关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布的答疑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7.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得到招标文件后3天内或投标截止前3天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其在“投标邀请函”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前3天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或疑问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补充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通知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修改通知中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报价书; 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项目班子; 5) 公司情况说明; 6) 保修服务计划; 7) 声明函 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9)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10) 条款响应表 11) 工程量清单的说明及投标报价要求 12) 其他关于本项目投标的说明 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提交投标文件。 12.2. 如本文件表格中的栏目与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投标人可按照同一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企业资质证书; 3) 法人代表证明书; 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提交8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相关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下列形式:转账(账号见投标邀请) 重要提示:投标保证金须在****15点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过期将不予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4.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通报后3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14.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14.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 3)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应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标日后的(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2份、2份副本和1份电子标书,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 ,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 内外层信封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江苏省南通市****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2)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厂区**** 17.3. 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7.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7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8. 投标截止期 18.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7.2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 07日上午9:30。 18.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3. 招标人于开标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0.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 21. 评标委员会 21.1. 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五 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招标人在开标时间(2025年07月 07日上午9:30)于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三楼会议室)组织公开开标。 22.2. 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2.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20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2.4.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24.2.1. 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相矛盾,以投标总价为准; 24.2.2. 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价格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4.2.3. 若投标价格表中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24.2.4.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4.4. 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5.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委托招标金额或通过审查的工程项目标底作为授予合同价格的上限,在委托招标金额未得到追加之前,只对在委托招标金额内或通过审查的工程项目标底的投标进行评定。 24.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理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授权书的; 2)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 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 投标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或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的不符的; 5) 投标报价高于项目预算或标底的,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 6)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条款。 25.1 符合性检查 25.1.1 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6.3条《表1、符合性检查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所有投标进行符合性检查。 25.1.2 符合性检查的对象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评委会只就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情况进行评审。 25.1.3 符合性检查的结果是“通过”或“不通过”,只有逐条通过《表1、符合性检查表》各项检查的投标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废标。 25.2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以评分方式予以评标,评标委员由招标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各评标委员独立评分,评分规则如下: 25.2.1 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及各项相关内容进行评议比较,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分规则评分。 评分规则:以所有投标人总报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格,投标人的商务标评审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计算方法:商务标评审得分(S)=(1-︱N*Z/Sn︱)×100 其中: Sn——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L)的平均值。即Sn=(L1+L2+L3+……+Ln)/n Z——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L)与平均值(Sn)的差值。即Z=L-Sn,若Z≥0,N=5;若Z<0,N=2。 若(S)<0,则按0分计算。 25.2.2 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议比较,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评分规则(见评标表格)评分。各成员的评分结果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最后技术标评审得分; 25.2.3 资信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质进行评议比较,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信标评分规则(见评标表格)评分。各成员的评分结果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最后资信标评审得分; 25.2.4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审总得分: N—评审总得分(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J—技术标评审得分(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S—商务标评审得分(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X—资信标评审得分(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A1—技术标评审得分权重,按 40 %计; A2—商务标评审得分权重,按 40 %计; A3—资信标评审得分权重,按 20 %计; 25.2.5 后结束评审工作的评标委员会按评审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评定结果: 25.2.6 若出现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情形,按商务标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商务标得分也相同的情形,按技术标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情形,按资信标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 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防腐工程 投标价确认表 时间: 年 月 日
26.3 评标表格: 表1、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上述内容对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请各投标人注意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表述。) 表2、商务标评分表格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表3、施工技术标评分细则
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防腐工程 评委评分汇总表 评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会议室 时间:2025年 月 日
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表3-4 资信标评分表
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表3-5、评标结果汇总表 项目名称: 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区域防腐工程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6. 资格后审 26.1. 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中标单位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单位的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27.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7.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7.2.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7.3.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27.4. 评委会不向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28. 评标结果通报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公司官网上公示中标人,不再向被邀请的投标人通报评标结果。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三日内以投标人的名义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书面质疑。 六 授予合同 29. 合同调节标准 29.1. 本工程施工合同将授予满足下列条件的中标人: 1. 中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应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更改合同条件; 3.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施工,不得将中标人工程转包他人施工。 30. 中标通知书 30.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 中标结果通告 31.1.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被邀请的投标人范围内通报中标结果。 32. 签订合同 32.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2.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3.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防腐工程 2、工程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厂区内 3、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 4.工程规模及特征:防腐蚀工程分布在江苏深环科技有限公A1、A2、A3及罐区内,总面积约3000.0㎡(以实际施工量结算),需对原水泥地面、钢平台、围堰等进行防腐处理,施工前应先全面打磨后,用乙烯基树脂腻子修补平整,再进行施工玻纤布涂层。材料性能要求耐酸,耐碱,整体性能好,采用430树脂+04#无碱布,三布五涂的施工工艺。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条款; 2、招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 6、该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7、投标文件 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等; 9、发包人和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0、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日为准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7 天。(以甲方通知日为计算起点,到竣工合格交付日为止) 四、质量验收标准 本工程必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并符合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发包人的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符合GB0224-95《建筑防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要求 五、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 1、本工程合同价款: 1) 币 种: 人民币¥ 元 2) 合同总价(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 项目单价: □详见承包人投标报价书 ◆以甲方标底预算编制书为准 2、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以标底单价按照中标价与标底的下浮比例下浮后作为合同结算单价,按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结算时以合同结算单价为准。 3、合同价款调整和变更价款的确定 1) 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发生变更时,合同价款可调,但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确认,计量结果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才能做为结算依据。 2) 变更价款的确定: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然后对比合同价与标底价的下浮比例进行调整,以此确定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对于价格信息缺项需执行市场价的情况同样适用)。 4、工程款按第下面(1)方式支付: (1)本合同价款在工程验收合格6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至结算价的97%,结算价的 3%为质保金,一年内若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付款时,应提供结算价的全额增值税(9%)工程专用发票,甲方见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隐蔽工程须在隐蔽资料提交发包人工程师和监理审核通过后进行验收,没有发包人和监理的合格书面批准,任何工程不得隐蔽。否则所有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1.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及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提交合格的验收资料、表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发包人提供相应结算资料。 2.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无偿进行返工至其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3.承包人必须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其工作内容,否则,合同总工期每延期1天,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天,罚款金额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约定工期延误10日历日仍无法完工的、或验收不合格经返工2次以上依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迟,则工期自然顺延。 八、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所有与本次施工质量相关的问题。 2、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年。 九、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生效日起,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必须马上到位开展工作,承包人主要现场管理人员至少一人每天须到工地开展工作。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管理,对承包人不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材料和施工工艺、机械设备及工人不到位、工程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拖延工期、不当安全文明施工、不服从发包人管理等情形,发包人可自行对承包人责任主体设置处理和处罚条款。 2、承包人采购的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的材料必须按照图纸和标书规定品牌进行采购;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的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要求。凡由承包人采购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按规定向发包人报送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报审表,相应产品合格证书和品牌说明书、材料实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发包人审核检验合格的工程材料方可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对于不合格或未经发包人签字认可的,一律不准用于本工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材料的材源及送检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类材料的所有材料都已被批准合格,承包人应接发包人的随机抽查,如发现进场使用了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应妨碍发包人在任何时候拒绝采用这类材料。 十、违约责任 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发包人工程师调解,一方当事人 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2.如因承包人内部纠纷影响发包人正常生产、管理秩序的,发包人有权扣留 承包人的工程款金,并抵扣发包人遭受的相应损失。 3、乙方需与现场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4、乙方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5、甲方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进行查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在施工期间,甲方会随时在现场抽查乙方负责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相关的证件,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遇到不合格的情况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由此带来的施工成本和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余款尾款结清后失效。
为确保承接工程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伤害事故,本施工队在完成江苏深环科技有限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时郑重承诺: 一、本施工队保证在施工期间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二、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接受并服从点击登录查看的安全管理,保证严格遵守并坚决执行点击登录查看有关环境、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承认并接受《点击登录查看零星工程管理标准及注意事项》和《点击登录查看施工管理处罚措施》。 四、愿意承担并接受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的处罚结果;如因此给点击登录查看造成经济损失的,负责承担赔偿责任;如触犯法律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公章): 代表人: 时间: 施工管理处罚措施
施工方: 日期: 零星工程管理标准及注意事项 点击登录查看为加强对施工安全、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管理,请施工方务必遵守下列事项: 第一条 (到达站区时间要求) 1、施工方负责人提前两天到点击登录查看办理施工人员进出站区的临时出入证,并接受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教育。 第二条 (人员出入及着装要求) 1、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并从规定道路和场所出入,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2、施工人员必须服装整洁,严禁穿戴拖鞋、背心、短裤进行施工现场,违者将不得进入公司。 3、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戴显著的标识物,便于管理及联系事宜。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按规定佩戴(佩戴在胸前)。 第三条 (施工人员活动区域管理规定) 1、所有施工人员在公司区**** 2、未经公司管理人员允许,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与其施工无关的地方,施工人员不得触及与自己工作不相关的物品或其它系统的设备。与自己工作不相关的物品或其它系统有工作界面接触时,施工方负责人应联系本公司管理人员,按照适当的程序执行。 第四条 (材料堆放及预制作场地规定) 1、因施工需要材料堆放场地和预制作业场地的,必须提前向本公司工程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按本公司指定的地点摆放。 2、原则上材料堆放场地和预制作场地必须用彩条布与周围环境完全隔开,且材料堆放整齐。 3、室内、房顶作业时,材料的堆放及设备的搬运必须首先对地面进行保护,有可能对地面造成损坏的必须用镀锌铁皮保护、隔断地面(保护材料由施工方自行解决) 4、施工中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的设施要进行保护,造成损坏的,由施工方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现场环境及现场清洁管理规定) 1、作业区域和非作业区域必须完全隔离,并做好防尘措施,保护好作业区域内的原有设备。 2、施工方必须配备专门的清洁人员,保持整个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卫生良好。 3、现场及周边环境达不到要求的,本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顿,施工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理完毕,并经本公司验收同意后,才能继续进行施工作业。 4、施工材料、物品、工具摆放要整齐,并且经常整理,防止散乱。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材料、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分类放置。 6、施工产生的垃圾,泥砂,灰尘,碎料等建筑垃圾,要求及时清运出本公司。 7、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材料堆放区域、预制作区域、行走及运输通道进行彻底的清扫。 第六条 (施工安全规则) 1、施工过程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确保工程质量。 2、现场的所有管理、操作人员都必须由施工方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是按规定参加了安全操作考核,取得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上岗证》《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无证上岗者,每次罚款300元,并记施工队安全事故一次。 4、需要动火作业的,必须提前到相关部门办理动火手续,手续齐全方可作业。 5、焊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有专人监护,进入特种作业区域作业,必须服从专业人员的安排。 6、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7、凡2米以上的悬空,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第七条(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1 、有限空间作业前按工艺图纸确定管道断开方案,并加盲板,做好记录。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证。 3、有限空间作业需有专人监护,并应确定内外互相联络方法和信号。 4、有限空间出入口应无障碍,保证畅通无阻。 5、进入盛装过可燃,有害物质的设备内作业,必须对容器内气体,液体进行清理置换,并经检测有限空间内可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符合要求后方能进入作业。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保证有限空间空气流通顺畅,且在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之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输送空气半小时后方可进入作业,并一直保持有限空间气体对流。 第八条 (施工注意事项) 1、本公司生产区域严禁吸烟,敬请留意禁烟标志,违者每次罚款500元,并记施工队安全事故一次。 2、出入证必须妥善保管,遗失一律不退押金。 3、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草地等处随意躺、卧;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好劳保用品,对没有穿戴劳保用品的施工人员,本公司有权让其离开工地。 4、由于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的,第1次可根据事故轻重,对施工队给予1000-4000元的罚款。 5、第2次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对施工队给予2000-10000元罚款。 6、对当年度发生安全事故3次的施工企业,给予黄牌警告,超过三次以上的,将取消其在本公司承接工程的资格。 施工方: 日 期: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为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误、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经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安全生产协议书: 1、乙方需与现场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2、乙方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3、甲方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进行查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在施工期间,甲方会随时在现场抽查乙方负责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相关的证件,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遇到不合格的情况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由此带来的施工成本和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 6、承包、发包工程和项目,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资质审查,禁止将工程或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未经安全生产资质审查的单位。 7、乙方在甲方单位内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乙方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和遵守公司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 9、乙方必须对所属用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10、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办理用电、动火、动土等有关手续后才能作业。 11、乙方必须指定专人随时检查监督安全情况,制止野蛮施工,防止事故发生。 12、乙方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罚。 13、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 14、乙方如发生伤亡事故(含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速向甲方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 15、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含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抢救和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16、乙方如发生伤亡事故(含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统计、登记、分析、处理,并负有全部责任。 17、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下水道;不得破坏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第三条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四条作业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红色为业主专用颜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第五条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六条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事故的,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在双方合作期内长期有效;本协议可与主合同共同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法定(或其委托)代表人签章: 法定(或其委托)代表人签章: 外来人员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障外来人员及本公司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管理部是公司安保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和解释。 第三条 业务相关部门负责外来作业人员作业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外来人员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第四条 外来人员需进入公司各属地的,须由门卫电话联系并征得受访部门同意,持有效证件登记后才能进入。门卫根据来访目的发给访客证或标识背心,离开时交还。上级领导及不宜登记的外来人员,由接待部门派人到大门迎接,并协助门卫辨识来访人员及车辆。 第五条 与公司具有合同关系,需在公司内进行施工、装卸、设备安装及维保等作业活动的外来人员进入时需穿着统一的标识背心,其他外来人员需佩戴访客证。 第六条 外来人员在公司作业时应着装整齐,佩戴符合作业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完毕后负责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 第七条 业务部门将相关业务委外服务时,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对方要遵守本规定,违反者按《外来人员违规行为处罚规定》(见附件)进行处罚。 第八条 因工作需要频繁出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可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在各属地管理部门办理有期限的临时出入证。办证时需提供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证明材料。持临时出入证的外来人员不需要重复登记,但需接受门卫不定期核实身份。 第九条 外来人员原则上只能进入非生产区,因工作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的,需经生产部门批准,并有接待部门人员陪同。进入生产区应穿戴安全帽等适当个人防护器具,并遵守生产部门的管理要求。如有违规,导致事故发生,违规者需承担赔偿责任;如触犯法律的,违规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条 外来人员严禁在公司禁烟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公司电源、机械和设备。 第十一条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公司内拍照。 第十二条 外来人员需携带自身物品进入公司的,应在门卫处填写自带物品清单。离开时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带出物品不属于清单列明的,须持有相关部门开具的放行条。 第十三条 外来人员驾驶车辆进入公司,应按照公司限速牌规定的速度行驶,并停放在指定区域内。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起施行。 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全称):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双方签订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定。 (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及本协议条款,自觉履行权利和责任。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监督部门和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倾向,有权利和义务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六)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及时向指定的监督部门举报控告,也有权向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举报控告。 (七)双方应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廉洁教育、学习和宣传活动,有配合对方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八)一方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廉洁宣传教育责任的,另一方有权利和责任要求对方履行和督促改进。 (九)一方因廉洁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时,另一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条 发包人的责任 (一)发包人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发包人责任。 (二)发包人人员不得索要、接受承包人违反法规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股份等各种财物;不得索要、接受承包人违反法规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 (三)发包人人员不得索要、接受承包人对发包人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的馈赠、赞助、费用报销、装修、旅游、疗养、健身以及各种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发包人人员不得索要、接受承包人为发包人人员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工作的安排、照顾和便利等;发包人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与施工、劳务等经济活动。 第三条 承包人的责任 (一)承包人作为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项目开发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 (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法规向发包人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股份等各种财物;不得违反法规向发包人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人员个人或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馈赠、赞助、费用报销、装修、旅游、疗养、健身以及各种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人员的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工作的安排、照顾和便利等;不得接受发包人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从事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与施工、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发包人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承包人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承包人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若承包人存在违反本协议之行为,一经发现,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暂停向承包人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并同意由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对此充分了解且不持异议。 (四)若承包人向发包人行贿,或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贿,承包人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50万元或者行贿金额5倍的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约定,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得参与发包人或其下属公司的建设工程招投标。 第五条 监督与联络 发包人指定由 作为发包人执行本协议的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指定 为廉政联络员,通讯地址: 。 承包人指定由 作为承包人执行本协议的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指定 为廉政联络员,通讯地址: 。 第六条 其他 (一)本协议书作为项目开发建设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双方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签署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中双方监督部门各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第五章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致:点击登录查看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为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报价书; (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项目班子; (5) 公司情况说明; (6) 保修服务计划; (7) 声明函; (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9)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10) 条款响应表 (11) 工程量清单的说明及投标报价要求 (12) 其他关于本项目投标的说明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从本工程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算起,在 天(日历日)内,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 标准,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 5.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起 90 个日历日。 6.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所报金额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报价的总包干价。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文件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工期以“日历日”为单位,包括法定节假日; 2、质量以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填报“合格”; 3、投标单位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一栏中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工程编号为 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商务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担保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5.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并承诺一旦我方的投标出现严重违规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而被评标委员会废标的,将自觉接受贵方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理。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在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由招标人认可的,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投标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投 标 人: 编制时间: 单项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 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总体部署和程序、施工方法和流程选择、施工机具选用、劳动力和、主要材料等; 2 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施工进度控制图及说明; 3 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包括保证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工程质量保修承诺等; 4 履约配合与服务配合。能否总体协调好现场工作实现全面有效的管理,能否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能否合格完成竣工并办理资料移交。 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辅助说明资料 6 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投标人承诺:本工程一旦我公司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所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项目经理简历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 注: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 公司介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 主要内容应包括: 1、 维修公司简介; 2、 维修技术人员情况; 3、 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4、 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5、 主要零配件价格; 6、 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关内容; 7、 其它服务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关于贵方2025年 月 日(第 招标编号)投标,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他能使业主满意的资格证明文件。 3、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 签字: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传真 邮编: 电话: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作,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提示:代理人需提交盖公章的身证份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填报说明: 1.本表来自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逐条对照填写在《投标人响应》下的三栏中。 2.《投标人响应情况》栏中须逐条填报投标人对每项要求的具体响应情况。凡在本栏出现遗漏、不填或完全复制需求说明,将会导致该投标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3.《是否有偏离》栏只需填有或无,填有的可以在其后《偏离说明》栏中说明理由。 投标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附件11:工程量清单的说明及投标报价要求 1.本工程要求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作为本工程招投标双方进行工程招投标和结算计量、计价的共同依据。 2. 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说明: ⑴.该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招标人的估算,是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应被理解为是对招标人要求工作内容的全部定义,也不能作为投标人应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结算时,应以由承包人和招标人或由招标人授权委托的工程师共同计量、核实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⑵. 本工程总报价为工程下浮后的总价。结算项目单价以标底单价按照中标价与标底的下浮比例下浮后作为结算单价。 ⑶.该清单招标人部分列有的暂定金额是招标人为可能不能明确报价的工程暂时确定的金额,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修改,且计入总报价中;结算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调整。 ⑷.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种表示。 3、本工程计价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及附件(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 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图纸》及附件(苏建价(2016)154号文)。 7、管理费、利润、规费等各项目费率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 |
标段名称 | 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区域防腐工程 | 标段编号 | ****-01 |
报价方式 | 总价 | ||
采购控制价(元) | 453400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工期(天) | 7 | ||
工期说明 | 计划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施工总工期不超过7 日历天 | ||
招标/采购范围 | 防腐蚀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的各项内容。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提交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建筑类、机械工程或机电专业类)(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自****起至今有至少一项国内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20万以上(含)玻璃钢防腐蚀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09:30 |
质疑截止时间 | **** 09:3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30 | ||
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 **** 09:3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江苏省南通市****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 09:30 | ||
开标地点 | 江苏省南通市****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通市**** | |
联系人 | 尹才衡 | |
联系电话 |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对外监督电话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 |
其他附件 | 招标文件:江苏深环科技厂区钢平台及卸车区地面、围堰区域防腐工程.doc |
其他附件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zip |
(询比采购)【南通TC实验设备/7732-PS20250709133906】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20250709
(询比采购)【南通TC实验设备/7732-PS20250709133906】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20250709
(询比采购)【南通TC实验设备/7732-PS20250709133906】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20250709
(询比采购)【南通TC实验设备/7732-PS20250709133906】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20250709
(询比采购)【南通TC实验设备/7732-PS20250709133906】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20250709
(询比采购)【南通TC实验设备/7732-PS20250709133906】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20250709
(询比采购)【南通TC实验设备/7732-PS20250709133906】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20250709
(询比采购)【南通TC实验设备/7732-PS20250709133906】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20250709
(询比采购)【南通TC实验设备/7732-PS20250709133906】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20250709
(询比采购)【南通TC实验设备/7732-PS20250709133906】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南通202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