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桥路301号(维多华庭公寓楼)消防各系统维修工程澄清修改
全部类型浙江湖州2025年06月30日
金莲桥路301号(维多华庭公寓楼)消防各系统维修工程 补充文件 项目编号:**** 各潜在承包申请人: 本补充文件是发包人对“金莲桥路301号(维多华庭公寓楼)消防各系统维修工程”公开发包文件中的补充说明,请各承包申请人对照公开发包文件及其他资料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与公开发包文件中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一、第一章“发包公告”5、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5.3 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包申请人完成过的类似“小区消防系统维修项目”业绩,提供数量不少于1个。(有效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合同中能体现小区消防系统维修内容,若未体现的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②上述资料中的承包人名称与承包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承包人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 更正为: 1.取消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中5.3业绩要求。承包申请文件中无须提供资格业绩相关资料。 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3.2.2竣工验收程序,增加以下内容: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工程完工后消防系统及设施须经过第三方检测,承包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程序(检测费用已计入承包申请报价中)。 三、承包申请截止时间延期至****上午09:00。 四、其余未提及内容不作修改。 发包人: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