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小学宿舍楼拆除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全部类型重庆2025年06月30日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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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询比文件 | 178,714.25 元 | 1(批) | 178,714.25 元 |
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价的方式,供应商按询比文件要求进行线上报价。线上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响应文件须签字盖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上传文件格式不符、内容模糊、无法打开等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采购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未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询比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询比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成交价即合同价。
2.本工程设置总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178714.25元 ,其中工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247.21元。供应商的总报价及单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总价及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询比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所有工程款在达到付款节点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工程款等额的发票与校方(业主方),校方(业主方)将相应款项划拨至采购人,由采购人代为支付;甲方未收到校方(业主方)足额款项前,有权暂缓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进度款与尾款。本项目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法,增值税发票必须符合中国《增值税专业发票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若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无效虚假发票或者发生延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在成交供应商开具符合约定的发票前校方(业主方)有权暂不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赔偿甲方与校方(业主方)因无效虚假发票或延迟开具发票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税金、附加费、罚金、滞纳金和法律费用。
(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校方(业主方)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80%。
(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计后,校方(业主方)向甲方支付至项目审定结算费用的100%。甲方应按项目审定的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汇入校方(业主方)指暂存定账。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由校方(业主方)无息退还。
(四)工程造价审减或审增(增减不相互抵消)与承包人报审价相比小于5%(含5%)时,由校方(业主方)承担审计费用;工程造价审减或审增(增减不相互抵消)与承包人报价相比大于5%(含5%,计算公式为:(审定金额-成交供应商送审金额)/审定金额≥±5%)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结算审核单位咨询费用,咨询费用以结算审核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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