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2025年委托项目申报通知
全部类型海南海口2025年07月01日
为落实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国家和海南省部署的行动计划相关科研工作任务,构建点击登录查看科研人才队伍和长期稳定支持机制,优化科研项目资助方式,提高科研成果质量、实用性和影响力,支撑服务好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按照《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定向征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2〕5号)、《点击登录查看科研与咨询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点击登录查看2025点击登录查看委托项目申报要求和指南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有效服务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针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科研工作,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提升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管理水平和建设成效,推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海南样板,为海南“三区一中心”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建立海南长臂猿野外监测标准体系,在长臂猿种群复壮、栖息地保护和生态廊道连通扩展等关键科学问题上取得突破,提出热带雨林关键类群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的路径和解决方案,建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高质量发展相关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提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增强社会经济效益的途径、措施、方案,巩固拓展国家公园研究院科研团队合作网络,提升品牌影响力,为提高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建设成效和管理能力提供高水平科技支撑。
(三)工作要求
1.对接重大需求,落实国家和省重点工作任务。精准对接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点击登录查看)》《海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点击登录查看)》等相关行动任务,提出科研项目,明晰科研目标,创新科研工作。
2.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堵点。以海南长臂猿种群增长为核心,以栖息地修复与保护为基础,重点突破长臂猿的个体识别、族群识别、种群分布格局及动态、生态廊道建设、提升栖息地生境质量、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热带雨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关键问题,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保护和复壮措施,全面提升栖息地的生境质量和热带雨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3. 注重研究质量,提升成果的国内外影响力。聚焦建设国际高水平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前沿科学研究、政策制度创新以及管理效率提升开展科技攻关,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可行措施,注重增强科研成果指导实际工作的效果,注重拓展国际交流与经验分享渠道,注重提升科研成果的国际知名度和同行认可度。
4. 提高科研成效,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强调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及绿色发展的实际贡献、对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鼓励对接管理需求、地方需求开展创新研究,注重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和政策支持提出咨询建议,促进科研成果高效应用,注重建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发展标准体系以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评价体系,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重点支持领域与研究方向
2025点击登录查看重点支持海南长臂猿种群复壮与栖息地保护、关键类群物种多样性与生态监测、热带雨林生态系统质量提升、绿色发展与可持续管理、国际合作与品牌建设、前沿技术研究与应用等六大领域,拟委托项目总经费3200万。
项目指南分期分批公开发布,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确定。第I批重点支持领域与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依托单位
1.依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智库以及其他具有正规科研资质的组织和团体。
2.依托单位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3.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4.鼓励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应具备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时须提交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职责、研究内容及资金预算、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为项目主承担单位申报,项目成员必须有本省科研或高校单位参加。
(二)项目申报人及申请团队
1.点击登录查看龄未满55周岁(1970点击登录查看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该专项的研究,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同时具有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
3.团队核心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近5点击登录查看来曾主持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团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
4. 同一申请者当点击登录查看申报研究院科研委托项目原则上仅限1项。承担研究院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类别与额度
1. 点击登录查看自然科学类委托项目分二档,重点项目总经费额度100万-300万元,一般项目100万元以内;人文社科类委托项目分二档,重点项目20万-50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以内。
2. 项目总经费预算分为项目执行所需必要支出的直接经费(总经费80%)和用于项目管理(总经费10%)与绩效支出的间接经费(总经费10%)。
3.直接经费由项目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主要包括设备购买和租用费、业务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购买的设备须由研究院保管,项目组和研究院相关研究团队根据需要申请使用。
4.间接经费中的管理费由点击登录查看统一进行管理,用于组织项目立项、开题、中期评审、结题验收和后评估等过程的专家劳务费、专家住宿费、专家餐饮费等和项目管理过程相关费用等。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间接经费的使用根据《点击登录查看委托项目间接经费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执行。
5.立项时,点击登录查看可根据专项资金总额综合平衡安排支持经费,受委托单位不得压缩任务内容和考核指标。各申报单位按照委托项目资金与研究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
(四)研究内容与项目成果要求
1. 研究内容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立项支持的,不得再申报研究院项目;如发现多头和重复申报,取消两点击登录查看项目申报资格。
2.项目需具有明确的、可量化的考核目标与指标,如重点项目原则上需联合培养1-2名博士后。
3.项目目标成果需具有较大影响力与应用价值,如标志性论文(Nature、Science、Cell及其子刊等Top期刊)、省部级或国家级科技奖励、新增国家级项目或人才称号、产生重大影响的大型活动与会议等。
4.项目取得的成果知识产权归研究院和委托项目主持人共同拥有。项目相关成果须将研究院作为第一单位,项目主持人所在依托单位可联合署名。
5.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和实验动物等相关事项的,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按要求提供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申报相关内容有涉密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五)实施点击登录查看限
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点击登录查看,一般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点击登录查看。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点击登录查看,一般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1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实施点击登录查看限从立项时间起算。
(六)优先资助原则
1.展示有效措施支持海南本地人才成长或海南本地相关实验室建设的申请项目优先。
2.有前期研究基础的团队,或有发展潜力的中青点击登录查看学者所申请的项目优先。
3.预期研究成果形成“亮点”实用性显示度的项目或可望突破关键技术的优先。
4.科研成果应用能有效帮助国家公园周边社区民生改善的项目优先。
5.可显著提升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及研究院影响力的项目优先。
6.承诺今后八点击登录查看内持续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相关研究的学者所申请的项目优先。
7.承诺配套经费(不低于1:1)的申请项目优先。
四、项目管理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点击登录查看科研与咨询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项目申请、评审、立项、点击登录查看度进展报告、中期考核、验收等。
1. 项目申请:本指南发布后,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书。
2. 项目评审:点击登录查看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项目评审环节,严格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采用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类评审制度。
3. 项目立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拟资助项目清单,报理事会同意立项,并签订合同和任务书。签订合同后,拨付直接经费的50%。
4. 点击登录查看度进展报告:所有项目均需要在执行期内的每点击登录查看12月31日前提交一份点击登录查看度进展报告。如当点击登录查看是结题验收点击登录查看份,则不需提交点击登录查看度进展报告。
5. 中期考核:重点项目在执行时间完成一半后,提交中期进展报告1份,通过研究院审核和专家评审后,拨付直接经费的30%。
6. 验收:项目在执行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材料。点击登录查看组织专家严格对照任务书及相关要求进行验收评审。通过结题验收的,且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拨付剩余经费。
7. 如果项目验收未通过的,将责令受委托方补充或修订验收材料、补充研究内容等,并联系受委托方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情况;必要时,追回委托经费并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相关责任的权利。
8. 如需延期验收的,项目受委托方须在预定执行时间结束日期前三个月,提出申请。通过批准后,按批准后的结题时间开展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