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吉林市龙潭区小北豆腐坊年产300吨干豆腐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全部类型吉林2025年07月01日
吉林市龙潭区小北豆腐坊(个体工商户):
你单位递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吉林市龙潭区小北豆腐坊年产300吨干豆腐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取水用途,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市****
本项目取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资源配置要求,水量、水质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二、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和计量设施的要求
本项目用水定额采用《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DB22/T389.2-2025)干豆腐(机器制造)先进值9.5m3/t,整体用水水平较先进。
你单位应按照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定期完成计量设施校验,使用节水型器具,加强节约用水管理,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严禁超计划超定额用水。
三、退水地点和退水量
本项目总退水量为0.1986万立方米/年。其中,生活退水为0.0228万立方米/年,生产退水为0.1758万立方米/年。生产退水中有0.084万立方米/年压榨废水外卖给农户当饲料,其余生产退水和生活退水共计0.1146万立方米/年经市****
四、其他注意事项
你单位应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水资源管理及保护措施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并根据《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