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镇西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全部类型江苏连云港2025年07月01日
我单位计划在东海县****建设********,按照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地点:东海县****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2600平方米,建设格栅、集水池、调节池等构筑物,购置提升泵、除氟一体化设备、砂滤成套设备等,采用格栅-集水池-微滤机-调节池-AEP深度除氟一体化设备-活性氧化铝吸附过滤-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一体化混凝设备-中间水池-砂滤-排放池等污水处理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日处理500吨工业污水的处理能力。
项目投资:600万元
二、建设单位概要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三、环评机构概要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颐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本次公示→选址、规模的法规相符性分析评价→施工方案技术先进性评价→污染因素排查、治污效果评估及排污量核算→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对策及应急预案制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主体)→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技术评审→补充修改完善→公示→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示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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