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杭州市市本级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杭州2025年07月0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杭州市市本级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
预算金额(元):**** (标项一:****、标项二:****)
最高限价(元):**** (标项一:****、标项二:****)
采购需求:
标项一:上城区和钱塘区2025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
数量:118个项目1137幢
主要内容:上城区和钱塘区2025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标项二:拱墅区和西湖区2025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
数量:173个项目1398幢
主要内容:拱墅区和西湖区2025年部分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涉及工作任务重、要求时间紧,为了能更好更快的完成本轮白蚁预防任务要求。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审按标项一至标项二的顺序进行,如供应商同时在标项一、二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则只推荐为标项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标项二不具备中标候选人资格),标项二推荐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且标项二除标项一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有效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否则标项二废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开标时间:****14点00分00秒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杭州市****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杭州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聪、陈培特、温瑶、杜伟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
传 真: /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政策咨询电话:沈先生、陈先生,****、****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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