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院实训教学设备购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重庆2025年07月01日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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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医疗设备 需求描述 药学院实训教学设备 | 95,600.00 元 | 1(批) | 95,600.00 元 |
无
经采购方使用部门确认无误,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视为完成本项目的验收和交付。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应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设备费、配件及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施工配合协调费、风险费、装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管理费、安装费、包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后续服务费、试验费、检验费、利润、税金,以及因投标单位原因形成的返工费或质量验收不合格整改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单据作为签订合同的凭证。质保期满后且未发生履约保证金扣除事由或虽有发生履约保证金扣除事由但已经补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凭采购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一次性退还给供应商;
(2)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发票,采购人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入库单、发票、资金支付申请单等材料,向供应商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全款。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信息来源:https://www.gec123.com/xcj-gateway/api/v1/notices/stable/********?__platDomain__=www.gec123.com
澄清修改文件信息变更(原标题: 500001202505260010102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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