鲅鱼圈港区74#、75#泊位一期工程预制场履带吊、自卸车、平板车、汽车吊、随车吊、装载机等设备租赁
全部类型辽宁营口2025年07月02日
本项目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港鲅鱼圈港区72#-75#多用途泊位工程-74#、75#泊位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鲅鱼圈港区74#、75#泊位一期工程预制场履带吊、自卸车、平板车、汽车吊、随车吊、装载机等设备租赁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本工程建设2个多用途泊位,码头长度按照同时停靠2个7万吨级散货船舶设计,水工结构按照停靠10万吨级船舶设计。74#、75#泊位码头长度为506m,由于72#、73#泊位已完成建设74#泊位预留段187.63m,本工程需新建岸线长度约318.37m。
履带吊、自卸车、平板车、汽车吊、随车吊、装载机:配合预制场方块、卸荷板预制构件施工作业及材料吊装倒运,共计360件。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 1 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事机械设备租赁经营)。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10时至****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
5.2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信息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p.ccccltd.cn/)和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sup.ccccltd.cn/)上发布,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履带起重机 50-80t | 8.**** | 台 | |
2 | 自卸汽车 >20t | 32.**** | 辆 | |
3 | 平板拖车 | 8.**** | 辆 | |
4 | 汽车起重机 25-30t | 4.**** | 台 | |
5 | 随车起重机 >5t | 4.**** | 台 | |
6 | 轮胎装载机 3.0-3.5m3 4000-5000kg 普通 | 8.****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