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安嘉园电动车充电车棚配套设施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安嘉园电动车充电车棚配套设施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溧水区南方绿邸4幢10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7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和安嘉园电动车充电车棚配套设施安装项目
发包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7.98万元
工程内容及规模:在小区所有电动车车棚内安装水电、消防喷淋、防火墙等,同时设置明显的充电区域标识,引导居民规范停车充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南方绿邸4幢103室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凰社区****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签字盖章版的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凰社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1)本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磋商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磋商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磋商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溧水区****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南方绿邸4幢103室
联系方式:方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方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