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拆迁、征收补偿安置专项审计项目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5年07月02日
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拆迁、征收补偿安置专项审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PYGP-2025-ZC-0343)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拆迁、征收补偿安置专项审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1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点击登录查看拆迁、征收补偿安置专项审计服务,本项目分为两包,第一包:二建大楼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专项审计;第二包:中储南仓二库宿舍平房拆迁补偿安置专项审计。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二建大楼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专项审计;
(002)中储南仓二库宿舍平房拆迁补偿安置专项审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二建大楼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专项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06月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比选申请单位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单位,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比选申请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比选申请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比选申请单位须具备由省市级或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比选申请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比选声明函》。
(002中储南仓二库宿舍平房拆迁补偿安置专项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06月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比选申请单位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单位,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比选申请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比选申请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比选申请单位须具备由省市级或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比选申请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比选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比选申请单位获取比选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比选文件售价:¥300.00/本;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天津市****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市****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第一评标室
七、 其他
1、总预算: ¥61,000.00 (大写:人民币陆万壹仟元整)
第一包预算: ¥31,000.00 (大写: 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
第二包预算: ¥30,000.00 (大写: 人民币叁万元整)
2、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比选申请文件开启当日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 耿雪
电话: ****-802
电子邮件: ****@tjpygp.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耿雪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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