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水源工程安全监测采购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桂林2025年07月03日
2.1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
2.2工程规模:广西长塘水库工程位于桂林市****
2.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3.1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水源工程安全监测采购。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电站、导流洞、围堰、边坡等建筑物施工期安全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检验、安装埋设、维护,安全监测自动化集成与调试,施工期监测及人工巡视检查、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完工验收及竣工验收配合、监测设施移交及人员培训(正式运营前的所有采购、安装、检验、维护和培训等工作),为运行单位接收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监测数据接入运行单位指定平台等。
2.3.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3.3工期:安全监测工期与主体工程同步(计划总工期约50个月+试运行期12个月),自买方通知起(货物分批)进场30日内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时间按项目进度同步安装。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采购安装、服务等能力。
3.2财务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为同时满足):
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大于注册资本(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累计亏损额不大于注册资本)。
3.3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近8年(自****(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含正在实施的)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项目业绩。(业绩要求为国内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等相关证明材料。)
3.4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提供):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具备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以学历专业为准),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12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8、9、10月或9、10、11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具备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以学历专业为准),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12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8、9、10月或9、10、11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3.5信誉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为同时满足):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列为受惩名单,受惩内容包括: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投入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必须有效,其扫描件必须清晰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监测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凭证扫描件,属退休人员的(包括提前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有效期内退休人员意外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均认定为无效,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认定为有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3.2财务要求”、“3.5信誉要求”的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