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云网运营部小微ICT工具辅材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5年07月03日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云网运营部小微ICT工具辅材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云网运营部小微ICT工具辅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云网运营部小微ICT所需工具及日常安装维护所需辅材,现申请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采购小微ICT工具及辅材(其中包含:炮钉枪、套筒转接杆、套件开孔器、白钢钻头套装、并线器、充电式探照灯、灯架吊链、灯架吊管、电线对接头、炮钉、炮钉带管卡、炮钉带螺丝、羊角钩胀塞、燕尾钉、飞机胀塞、石膏板铁胀塞、绝缘热缩管、鞋套等),具体规格型号和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供货地点 | 供货周期 |
1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云网运营部小微ICT工具辅材采购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长春市区 | 自单笔订单下达之日起15天内到货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148950.00元(不含增值税)。
1.2.3供货周期:自单笔订单下达之日起15天内到货。
1.2.4框架履约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5质保期:自单笔订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4895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且单价不能超过分项报价表中最高单价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样品要求:供应商须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样品,样品包括炮钉枪、套筒转接杆、套件开孔器、白钢钻头套装、并线器、充电式探照灯、灯架吊链、灯架吊管、电线对接头、炮钉、炮钉带管卡、炮钉带螺丝、羊角钩胀塞、燕尾钉、飞机胀塞、石膏板铁胀塞、绝缘热缩管、鞋套各一个(套)。数量及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全的,将否决其响应。
2.1.4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09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楼221会议室。如需邮寄,邮寄地址同上;邮寄联系人:张秋颖;联系方式:****。注:如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收件时间晚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秋颖
电 话:****
电子邮件:****@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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