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全部类型云南大理2025年07月03日
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点击登录查看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点击登录查看机关内设五个机构,包括三个业务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两个综合部门:办公室和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统领,以更高站位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服务保障南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实地走访调研了解民营企业需求,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3次,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围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乡村生态文明、乡村风貌治理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8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修复受损林地53.5亩。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对辖区**** 2.坚持司法为民,以务实的检察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工作稳中有进。2022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0件122人,审查起诉案件268件383人,全年刑事“案-件比”1:1.049,办案效率明显提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53件363人,适用率94.04%,同比上升6.9%;提出量刑建议300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88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6%,法院采纳率97.92%,被告人上诉率0.66%。在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8件,纠正漏捕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纠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3件;监督司法行政机关纠正刑罚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8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案件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提请抗诉3件,均获采纳。 民事检察工作精准开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66件,其中一审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3件,协助大理州检察院办理二审生效民事裁判监督监督案件3件,建议提请抗诉案件1件获得支持,从中发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1件,发出司法救助金2.5万元。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6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件。支持起诉案件212件,坚持情法兼顾,引导当事人达成民事和解200件,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12件,追回薪资4.08万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行政检察工作扎实推进。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2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监督1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4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3件,行政检察建议2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9件。通过开展座谈、释法说理成功化解7件,当事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消除了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公共利益及社会稳定,真正体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行政执法理念。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明显。积极创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0件,围绕生态保护、食品安全、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份,均被相关职能部门采纳并整改完毕。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听证和解1件,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2.5万余元。依托南涧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优势,积极探索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与管护单位共同制定《保护方案》,开展“林长+检察长”巡山2次,“河(湖)长+检察长”巡河(湖)3次。与景东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无量山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 3.主动接受监督,以更高的检察自觉规范检察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主动向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务总收入8,082,550.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17,550.5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865,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5,049.43元,减幅达1.88%。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上年“两房”建设项目资金1,112,600.00元和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 7,217,550.57元,其中:本年收入7,037,700.57元,上年结转收入179,85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37,700.5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543,049.43元,减幅达6.99%。其中本年收入减少722,899.43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179,850.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两房”建设项目资金1,112,600.00元而今年无此项目,故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 8,082,550.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217,550.57元,其中:基本支出6,787,700.57元。与上年对比单位预算总支出减少155,049.43元,减幅达1.88%。基本支出增加696,300.57元,增幅达11.43%。主要原因分析为填报口径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从本年度起纳入预算编报,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变更为基本支出,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以及工资调整、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增加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29,8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9,350.00元,减幅达74.25%。主要原因为一是2022年度有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1,112,600.00元,而2023年度无此项目;二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528,000.00元由项目支出变更为基本支出;三是服装经费由上一级检察机关统一安排,比2022年减少项目支出28,600.00元。上述三个主要原因导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947,069.77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778,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8,994.24元,主要用于我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1,186.40元,主要用于我院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3,570.16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88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4,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800.00元,较上年减少22,300.00元,下降15.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200.00元,下降31.2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余次,共计接待410余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由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800.00元,较上年减少4,100.00元,下降4.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800.00元,较上年减少4,100.00元,下降4.8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由于我院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绩效目标: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和健全完善政法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确定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目标为:用于保障我院办理审查批捕、立案监督、审查起诉以及抗诉等案件;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等。我院将本着勤俭办事、专款专用的原则,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案件办理的成本性支出,确保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项目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重点,为检察业务提供综合保障,具体目标为:1.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2.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3.建成一支高效的后勤服务队伍,提高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向社会购买服务,高效高质保障检察事业,增加社会就业机会。4.强化自身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和其他群众代表意见建议。 (三)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绩效目标:本项目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和健全完善政法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确定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非本级财力保障专项经费项目目标为:用于保障我院办理审查批捕、立案监督、审查起诉以及抗诉等案件;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等。我院将本着勤俭办事、专款专用的原则,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案件办理的成本性支出,确保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四)其他人员支出绩效目标:本项目依据《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云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和考核转聘工作方案》,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覆盖率、足额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解决就业岗位人数不少于9人,在职干警对聘用制书记员年度工作满意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点击登录查看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3,440.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59.67元,减幅达0.96%。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导致公用经费小幅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点击登录查看资产总额18,777,347.06元,其中,流动资产157,587.97元,固定资产17,646,180.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73,579.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1,647.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7,9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55,000元,其中出租资产89.0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5,000元。鉴于截至****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