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信科公司EDW数据仓库及商务智能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20250703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7月03日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信科公司EDW数据仓库及商务智能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依据《海油发展规范贸易商、代理商、服务商使用指导意见》,本次采办允许服务商参与。
l 项目名称:【信科公司EDW数据仓库及商务智能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集团的一体化经营管理平台,从业务架构方面,发挥横向业务协同、纵向业务贯通的一体化经营管理统筹作用;从应用架构层面,作为“稳敏”双态技术架构中的稳态应用基础,支持业务流程和数据高效流转,是数字化管理的基石和核心。EDW数据仓库及相关数据平台是一体化经营管理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服务包括BW/BO/BW4/DATA SERVICES/SLT系统/AI智能等。为了满足中国海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各业务部门的EDW及相关数据平台服务及客制化需求,组建EDW及相关数据平台系统运维团队,对EDW及相关数据平台系统进行统一维护和服务支持工作。】
l 项目所在地:【主要地点为北京、天津。乙方需以甲方下达的服务委托书要求为准,提供驻场服务。】
l 预计发标时间:【2025年8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一、 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应答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二、 信誉要求
(1)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2) 近三年(****-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应答人应具备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5)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6)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三、 业绩要求:
【服务类】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之内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服务的信息化数据类服务或信息化开发类服务或信息化安全类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 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业绩合同、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采购名称、数量及标的内容等内容;验收证明文件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要求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一、 ★特殊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成立时间要求 | 如供应商非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源库供应商,应答人成立时间应满三年(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
★特殊说明(服务商) | 1)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 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 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告”页面的“意见反馈”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其他事项不受理。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2: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邮箱地址:****@cno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