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杉高科风电装备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7月04日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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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天杉高科风电装备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比例 | 10 |
挂牌价格 | 10,735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提醒意向受让方特别关注,其他详见转让方置于点击登录查看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 2.本项目受让方按照《点击登录查看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点击登录查看支付基础服务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30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点击登录查看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2)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交易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的交易保证金。(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