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阿坝2025年07月04日
〔2025〕8号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
(四)批准时间:****。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见附件)。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县****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松潘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网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主动公开。
(二)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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