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河北区中山北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
天津
2025年07月04日
公告详情
招标备案号:JS****6001
招标项目编号:****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区中山北路片区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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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资金为****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元,自筹及其他资金****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9.77%,自筹及其他资金20.23%,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702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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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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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北区中山北路片区城市****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河北区中山北路片区城市****
2.4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1)人员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设计建筑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②设计建筑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筑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③设计结构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④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⑤施工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⑥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⑦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需单独配置;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建筑负责人、设计结构负责人、施工正项目经理、施工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程实践经验、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正、副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在全国建设项目中无在施工程的承诺书;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号、津建筑〔2012〕141号规定;⑨以上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其他资质要求:①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②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09时00分00秒至****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8052。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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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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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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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敢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冯培/刘冰
电话:****
传真:****
日期:****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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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负责人:高辉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郑航行、姚蕾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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