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葡萄酒(宁夏)有限公司维修室工具招采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宁夏吴忠2025年07月04日
采购项目编号:**** | 所属行业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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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维修室工具招采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
公告信息: 维修室工具招采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对维修室工具招采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维修室工具招采项目 项目单号:****。 二、项目内容: 采购宁夏基地维修室工具,中标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资分批送至指定地点,报价需包含运输、发票等相关所有费用。维修室工具明细如下:
注:上述品牌仅供参考,投标供应商需在满足规格、参数的前提下选择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的其他品牌。 三、项目实施地点:华东葡萄酒(宁夏)有限公司(宁夏青铜峡市)。 四、技术/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货物应符合采购人质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要求。 2.中标供应商送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检报告。 3.送货验收不合格或与采购人要求不一致,供应商须免费在5日内完成更换调整到位。 4.供应商应保证进场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所有设备及材料均应达到国标或行业标准以上标准。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商品检验证明、中文设备说明书。 5.供应商投标报价前应充分了解采购人需求,如对产品要求有疑义,须在综合单价中考虑此差异因素,中标后单价及总价均不再调整。 6.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逾期未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五、计划工期/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内将全部货物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不能按照约定日期完成配送,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日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延误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采购控制价(人民币):¥85000.00(大写: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供应商具备项目服务能力,且投标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3、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及资质。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SRM系统发布。 九、付款方式:货到且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到后15日内以电汇形式支付。 十、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供应商需对所有标的明细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工费用、设计费用、各种材料费、送货到厂运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2、本次投标报价为1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供应商有1次报价机会,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报价不得有多个报价、选择性报价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在SRM系统上填写的投标信息应与上传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报价单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盖章版响应文件/报价单为准(若扫描上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未盖章或显示不全的,以SRM系统上填写投标报价信息为准);总价金额与响应文件/报价单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供应商所报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予以书面澄清说明,并重新修改响应文件/报价单,供应商仅能对有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进行修改(含因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导致合计金额有误的),其他金额不予修改。 6、供应商以修正后报价中标的,中标价格按照响应文件/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7、报价时需在报价清单内完整填写设备品牌、型号,未能完整填写设备品牌、型号的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投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开标方式: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SRM系统在线投标、开标。 2.投标方式:按SRM系统要求填写投标信息,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彩色扫描件上传SRM系统。 3.定标方式: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采购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预成交人,当成交候选人存在并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预成交人或选择并列成交候选人共同执行本项目。若供应商发票或税率不同,专用发票以不含税价为准进行计算。 4.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14 时00分至****14 时00分。 5.开标时间:****14时00分。 6.在上述投标结束时间前供应商未提交有效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集团供应商库管理部门为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招采管理部(集团招标采购部),联系电话:****、****。若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在饮料集团供应商库内,请与饮料集团招采管理部(集团招标采购部)联系。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aoshan.com.cn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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